“没想到案件审理后,法院还主动打电话进行沟通,询问我们的意见”。“本来想去法院问问执行情况,现在你们主动打电话,又少让我跑腿了”......这是6月5案件当事人在电话中对河南封丘县人民法院回访人员说的话,这也是该院实行案件回访制度以来当事人对此项工作的肯定。
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该院建立实施了案件回访制度。每季度由监察室定期对审结的判决案件进行主动回访,回访的主要内容:一是查看审判、执行人员是否在办案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现象;二是当事人对案件的判决是否存在疑问的地方;三是当事人对法院工作有什么建议意见。
自实行案件回访制度以来,得到了案件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回访人员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形式和案件当事人进行沟通,主动帮助当事人解疑释惑,及时解决反映的问题。该院对反映作风优良、当事人满意的办案人员,给予表扬;对当事人反映态度冷漠、消极办案的办案人员,责令其立即改正并提出通报批评;对办案中存在违法违纪或不廉洁的问题,纪检监察部门及时介入调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通过该项制度的实施,该院办案法官的效率和责任心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较好地树立了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封丘县人民法院 郭文涛 刘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