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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被害人救助要特事快办

2014-06-06 08:39:1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个人简历】

    王成,1973年7月出生,2014年1月任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治检心得】

    对特困刑事被害人进行救助是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具体体现,而对救助审查过程进行公开听证,既是规范执法的要求,也能让真正困难的被害人得到及时救助。

    【难忘故事】

    今年3月下旬,我院在审查起诉李某涉嫌故意杀人、盗窃一案时,发现李某无经济来源,其家人也没有表示愿意代为赔偿。于是,我院告知被害人武某(已死亡)的近亲属可以提出救助申请。

    4月10日,被害人的母亲提出救助申请。按照以往做法,接到救助申请后,我院要调查核实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是否符合救助条件,符合条件的,再申请拨付救助金,这将需要较长时间。为进一步规范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金审查工作,同时确保救助金及时发放到位,我院决定在审查环节引入公开听证机制。

    我院一方面围绕申请人是否已获得民事赔偿、申请人与被害人的关系、犯罪行为是否导致申请人生活困难等内容进行审查,另一方面,书面将此案基本情况告知拟邀请参加公开听证的村镇代表、人民监督员等,为公开听证做好前期准备。

    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介绍了案情和救助审查情况,申请人陈述了请求救助理由和依据,申请人所在的村治保主任介绍了申请人的家庭情况,并出示证明材料。担任听证员的人民监督员、有关部门负责人提问了解相关情况后,进行了集体评议和表决,一致认为被害人母亲的申请符合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条件。

    当被害人武某的母亲拿到1万元救助金时,她对检察机关的工作连声表示感谢。

    (整理:倪金鼎)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