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综治办举办“基层亮点工程”培育培训班
启动实施全省综治暨平安青海建设"基层亮点工程"
5月28日至30日,青海省综治办举办了全省综治暨平安青海建设“基层亮点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班,启动实施2014年全省综治暨平安青海建设"基层亮点工程",对全省70余名"基层亮点工程"项目负责人进行专门业务培训,并实地观摩了西宁市城东区、城西区、城中区、城北区及湟源县12个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基层亮点工作。省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赵学章出席培训班,与各市(州)综治办主任签订《2014年综治暨平安青海建设"基层亮点工程"项目目标责任书》,并就下一步开展亮点工程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培训班现场
签订目标责任书
参观西宁市城东区互助路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参观西宁市湟源县城关镇纳隆口村村民委员会
参观西宁市社会服务管理综合信息中心
一、理清思路、找准定位。各地要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地区实际、项目类型、项目规划和目标责任书要求,对本地区亮点项目进行再论证、再谋划,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想明白干什么、抓什么、达到什么目,标,搞准功能定位和工作重点,切实做到心中有数,确保项目建设符合基层实际,体现群众需求,真正做到务实管用,具有推广和借鉴的价值。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在项目落地实施过程中,各地要注重总体考虑,既要着眼于基层基础,立足于项目本身,把硬件项目建设好,把各项规划落实到位,也要着眼于项目的规范化运作和基层工作人员能力水平的教育提高,把建立工作机制、长效制度、责任体制、运行规范等贯穿始终,把软件建设做细做实,保障今后各项工作的规范运行和常态推进。
三、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各州、县综治办和乡镇一级党委、政府作为亮点培育的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地方、党委的沟通,积极争取支持,确保配套资金、政策等落实到位;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积极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指导基层有序有效开展工作。乡镇(街道)单位、政府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工作,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切实把各项工作做细。亮点培育村(社区)在扎实做好工作的同时,要多汇报、多请示,积极争取支持。省、州、县、乡、村(社区)五级要协调联动、增进配合,切实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四、学习借鉴、相互提高。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培育典型不能闭门造车,要广泛开展学习借鉴。一是学习已有的好做法好经验,如网格化管理、信息化建设、村级事务代理代办、一站式服务等,真正把自己的经验消化吸收好、运用好、推广好。二是学习其他市(州)和省区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沟通和协作,结合本地实际把其他地区的好经验本地化。三是学习工作理念和具体做法,客服困难,创造性开展工作,做到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五、对口帮扶、强化指导。省综治办和西宁市综治办要加强协调沟通,组织实施好西宁市与青南地区亮点项目培育打造对口帮扶工作,选派能力强、水平高、经验丰富的干部赴青南开展工作并周密做好各项保障。各地要高度重视,安排好对口帮扶干部的工作和生活,虚心学习、认真请教,抓住用好对口帮扶的机遇,促进本地区工作提高。
六、督导检查、推动落实。基层亮点培育是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将亮点工程建设成效纳入今年综治目标考核,加强督导检查和工作指导,加强上下沟通协调,加强资金运作监管,对亮点工程项目进行跟踪考评,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培训期间,还邀请了湟源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葛海滨、刚察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胡绍军及格尔木市东城区昆仑路街道建兴巷社区主任宋海萍三位同志分别就开展农村网格化管理和“五个全覆盖”工作、牧区移民社区服务管理工作、城镇社区服务管理和村级事务代理代办机制工作进行了辅导授课。(图\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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