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宁政法机关,办好惠民实事,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已经成为风气。正能量在公、检、法、司大力传导。
群众路线走得好不好、实不实,既要看“面”,又要看“点”,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工能否领到自己应得的工钱就是一个“点”,而且是一个“关键点”。因此,为农民工讨薪成为我省政法机关践行群众路线的着力点之一。
背景:全省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目前,全省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各地开展得如火如荼。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刹住了“四风”蔓延势头,党风政风有效改善,社会风气得到好转,贯彻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和刚性约束初步形成,进一步推动了密切联系群众、弘扬优良作风常态化、长效化。
让人温暖的讨薪故事
故事A:到派出所领工钱啦!
农民工维权难,主要表现在讨薪。
近日,记者在沈阳市公安局沈北分局了解到,今年4月份沈北分局民警和农民工维权中心,为800名农民工讨来拖欠他们一年之久的1200万元工资。
据了解,2013年4月份,农民工老胡等800名农民工,随工程队进驻沈北新区道义北大街一建筑工地打工。“公司开始时候说的一个月一开工资,可是到了开工资的日子就找借口不给开,往后拖延。有时候2到3个月开一回,有时候4到5个月开一回。到后来越欠越多。”老胡说。
“去年10月份,我们相继找到了沈北新区农民工维权中心、沈北新区公安分局寻求帮助。”电话中老胡告诉记者。随后两个部门介入,在调查中发现该工地开发商如期按工程进度拨付了70%的工程款,可建筑商却没有如数发放给农民工。建筑商因财务周转出现了问题,用这笔钱款购买了建筑材料等。经过反复核算,共拖欠19个施工班组农民工工资2448万元。
经过多方的沟通,开发商在总工程款可能冒支的情况下,决定提前预支了30%的工程款用于支付农民工们的工资。春节前,老胡等农民工拿到了第一笔工资1248万元。今年4月,开发商又相继筹集了1200万元用于支付农民工们的工资。
5月1日下午,前来领工资的农民工朋友聚集在沈北分局道义派出所大门口。1200万元现金像小山一样堆放在派出所办公桌上。民警组织农民工排队领钱,发欠薪过程对农民工履行核对身份、签名等手续,将这些欠薪全部实名发放到老胡等800名农民工手中。
“这要是自己要钱,不一定什么时候才能拿到欠薪,还不一定会发生什么事,幸亏有民警和维权中心的人帮忙才这么快拿到钱。”老胡在电话中告诉记者。
民警介绍,欠薪全部发到农民工手中后,一个农民工手里攥着钱说:“兄弟啊,这下我们的好日子有盼头了!”尽管这一路东奔西走,沟通协调,他们真的有些身心疲惫,但是,当那一双长满老茧的手紧紧握住民警的手的那一瞬间,他们分明感觉到了一份无法言说的力量。
锦州市凌河区检察院检察官在街头普法
故事B:民警分头工作,反复上门找负责人
另一个故事同样让人温暖。
今年1月份,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斗姆宫派出所民警联合维权中心,帮助农民工讨要薪水,在春节前,及时为农民工朋友们发放了他们应得的工资。
“去年年初,在沈阳一个工地打工,主要干的是水暖活,刚来的时候,老板说让我帮忙多介绍些人来上班,每个月开70%工资,剩下的工程结束后付清,于是我从老家前后找了10多个人来这干活,可事实并非像老板承诺的那样,工程结束后欠了我们将近20万元的工资,到年底了,拿不到工资老乡还都埋怨我,多亏了民警和维权中心,要不这年都没法过了。”农民工小孙说。
民警介绍,拖欠工资的工地在派出所的管辖区内,该工地拖欠近20名农民工20余万元工资。为了及时排解工地与农民工之间的矛盾,民警从两方面分头工作,一方面反复上门找工地负责人,建议他们尽快筹集资金,将工资发到位。另一方面想方设法做农民工的稳定工作,防止农民工朋友采取过激方式讨薪,让农民工朋友放心,警方一定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工资问题。
“在帮助农民工讨薪的过程中,我们民警一心想着,怎样才能尽快让农民工拿到自己的血汗钱,尽管在这过程中也遇到过困难,但是当看到农民工朋友拿到工资时的那张张笑脸,感觉之前的辛苦一消而散。”该民警说。
为农民工讨薪,全省司法在行动
沈阳大东:开展主题赠书活动
5月21日,在沈阳市大东区某建筑工地,一场大东区司法局、人社局、农民工维权中心与中建第七局联合举办的“建设法治新大东,真情关爱农民工”法律咨询、维权主题赠书活动拉开了帷幕。
600余份《情系农民工法律伴你行》普法手册发到了农民工手中,律师向外来务工人员讲解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法律援助条例》等与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有关劳动用工、保障及新颁布的与劳动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后,律师为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免费法律咨询,耐心地回答法律问题。
大东区组织的“建设法治新大东,真情关爱农民工”法律服务活动在全区14个街道,23个建设工地全面展开,截至5月23日,全区共计组织36个分会场,组织全区24家律师事务所41名律师参加,赠书3800余册(份),组织农民工维权讲座17场,惠及农民工及家属6000余人(户)……
而大东区的这个活动,正是全省为贯彻司法部《关于做好2014年农民工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服务和改善民生的作用,去年7月至今年3月,省司法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关爱农民工,法援在辽宁”的法律援助专项行动,组织法援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进社区、进农村,将农民工容易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统一梳理归纳,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援服务。
为农民工讨回五千万元血汗钱
据了解,全省各地法援机构除最大范围地做好宣传外,还最大限度地扩大法援事项范围,普遍将农民工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土地承包纠纷、农资纠纷三类事项列入法援范围。部分法援机构还将涉及本地外出打工农民工家属关于假农药等坑农害农案件,因环境污染而造成农作物损失等案件纳入受理范围。这些法援事项已基本全面覆盖了农民工维权的所有领域,为农民工依法维权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此外,全省各地法援机构还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简化农民工申请法援的受理程序,对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不审查经济困难标准就即时受理;对其他涉及农民工案件的经济困难审查期限从规定的10天缩短为3天;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法援案件遇有情况紧急的,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先行受理申请,事后再补办手续。
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各地法援机构先后100余次深入工厂、工地等农民工集中的区域开展巡回受案;组织省外、省内法律援助异地协作280次,为农民工降低维权成本80余万元。截至今年2月底,全省共办理涉及农民工拖欠工资、工伤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各类维权案件1.18万件,为农民工追索工资5000万元,取得工伤赔偿1000万元,挽回其他人身财产损失1900万元,合计7900万元,受益农民工近3万人。
北镇市检察院检察官研究调解方案
每一个行动背后都有家庭受益
其实,为农民工讨薪,一直是全省各地司法行政机构的一项长期坚持并留下了无数感人故事的工作。在近几年的采访中,记者也记录了很多这样的故事,每一个故事背后,都有一个甚至几十个上百个得到司法援助而受益的家庭。
5月15日上午,新宾满族自治县南杂木镇司法所,走进来十多个农民工兄弟。他们一进屋就拉住所长崔永的手不放,激动地说:“我们实在没办法了才来司法所寻求帮助,如果你们再不管就没有我们的活路了。”司法所所长崔永首先让眼前这十几个情绪激动的农民工兄弟冷静地坐下来,并给每一个人倒了一杯水。亲切的态度,让这些农民工的情绪有所缓和。见此情景,崔所长便开始询问事情的原委。
其中有一位姓李的中年人是这些人推选的代表,他一五一十说出了十几个人的打工遭遇。2010年5月,经人介绍他们跟随包工头徐某来到新宾满族自治县南杂木镇高速公路段从事修建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由于没有技术及经验,他们从事的都是最粗重的体力活。而且,因为法律意识淡薄,他们并没有与徐某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只是听徐某许诺过工资每天每人50元,一天一结算。但是让他们没想到的是,开工后近3个月的时间,徐某只给他们发放了两次累计15天的工资。此时,他们身上所带的积蓄已经用光了,现在面临着吃饭和住宿的两大难题。李某等人曾多次找到包工头徐某要求其发放工资,徐某都以各种理由推搪。
崔永马上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男儿有泪不轻弹,看着眼前这些红着眼眶的农民工兄弟,他暗下决心要为这些农民工讨回血汗钱。于是,他立即向镇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作了汇报,镇政府对此事十分重视,委派主管副书记以及相关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了专门处理小组,由司法所牵头帮助农民工兄弟讨要拖欠已久的工资。
随后,工作组相关负责人立即联系了新宾满族自治县南杂木镇高速公路工作段的负责人核实了包工头徐某的身份,责令公路段负责人及徐某立即到镇政府说明情况。徐某起初并不配合调查,称自己并不是故意拖欠,只是资金周转不开才导致无法发放工资。此时崔永拿出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务院颁布的有关行政法规,针对该问题的相关规定逐一向徐某宣讲。指出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是已经存在事实的雇佣关系,他就有义务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徐某终于明白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性以及后果的严重性。崔永告诉徐某,如果他再称资金有周转问题,就要请公安等有关部门到银行检查其账目。徐某见再也没有狡辩了理由,便同意将拖欠的工资全额发放。当天傍晚,这十几位农民工兄弟领到了他们的血汗钱。
相关事例:特事特办 检察官为业主讨回124万元
5月10日上午,东港市大东管理区芙蓉怡景苑小区的居民代表纪振友等3人怀揣感谢信、手捧锦旗来到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感谢民行检察官为498户老百姓讨回了124万余元“不当得利”,并解决了“烧火做饭”的生活难题。
去年12月28日,丹东市检察院来了几位上访人,负责接待的检察官从上访人的口中和法院调解书上认定这是多起同类型民事案件,于是就把他们引见给了该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姜秀娟。
姜秀娟弄清楚了事情的缘由:2010年,纪振友等498户业主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有关“芙蓉怡景苑小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纪振友等业主按约全面履行了义务。但开发商在向纪振友等业主交付房屋时,却委托物业公司向纪振友等498户业主每户额外收取了2500元“天然气管道费”。这额外的2500元“天然气管道费”令业主们大惑不解,在与开发商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纪振友等64户业主一纸诉状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请求返还2500元“天然气管道费”。
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纪振友等的诉讼请求。开发商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中,纪振友等64户业主委托的一审代理人未经授权,擅自代表业主参与调解,与开发商达成了“断气返款”的调解意见。“断气”,这就意味着该小区的居民从此要靠“液化气罐”生活。这一调解意见,严重违反了纪振友等64户业主意愿。此举不仅将给这个小区的498户居民生活带来不便,还将给小区带来严重的燃气安全隐患(按相关规定10层以上高楼不允许使用液化气罐)。姜秀娟马上将此事向主管副检察长刘作山作了汇报。刘作山当即要求民事行政检察处着手承办,尽快稳定群众情绪,维护百姓合法权益。
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该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内勤付浩当天就将涉及此案的一、二审案卷调齐。当晚,承办人任传军办公室的灯亮到天明。一个通宵,他审阅完了一、二审共计92本诉讼卷宗。翌日清晨,任传军又马不停蹄地约见申诉人代表,一边详尽了解案情,一边耐心地做安抚工作。在了解案情中,任传军发现对开发商提起诉讼的业主是64户,而到检察院来申诉的却只有46户。经调查得知,那18户业主因对“打官司”失望泄气而没有来申诉,他们欲采取其他“行动”与开发商“叫板”。针对这一情况,为防止业主与开发商间矛盾进一步激化,任传军将这18户业主的案件以“自行发现”的来源方式一并调卷审查。
今年元旦上班伊始,任传军便与同事王良、东港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范立婷从东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港市物价局等有关单位了解到:东港市物价局在2011年7月12日曾作出“责令退还多收价款通知书”,责令开发商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将多收的纪振友等353户业主“天然气管道费”总计882500元全部退还。但开发商没有执行,东港市物价局也未就开发商的上述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此时,任传军已经弄清开发商收取小区业户“天然气管道费”是明显的侵害公共利益的不当得利案件。为了进一步查明这些申诉案件是否存在虚假调解问题,任传军又通过询问案件一审代理人,弄清了其伪造委托书、违法调解的事实。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终于查明了该64件不当得利纠纷系列案性质为无权调解和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当晚,任传军又坐在电脑前,连夜赶写案件审查报告。建议就该64件不当得利案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月4日,丹东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后一致决定同意向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随后,任传军又不分昼夜地奋战一周,整理好128本检察卷宗,及时将案件移送丹东中院。
5月20日,任传军与王良再次来到东港市大东街道办事处。这是他承办64件不当得利纠纷案的另一工作途径。因为“芙蓉怡景苑小区”还有434户每户也交了2500元“天然气管道费”的居民没有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他想通过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调解,将整个小区的498户“天然气管道费”一并退还。经当地政府、法院、检察院等多方努力,开发商最终同意全部返还芙蓉怡景苑小区一期的“天然气管道费”。124.5万元“天然气管道费”全部返还到498户业主手中。
北镇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在田间地头调解纠纷
记者感言:踏石留印 抓铁有痕
杨清林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我省政法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辽宁时“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全省实际,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在各自工作岗位积极化解矛盾,调解纠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建设法治辽宁尽自己的绵薄之力。
比如,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分局不断提升公安机关软环境建设水平,以开展农民工维权工作为切入点,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实现了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双丰收。分局对全区60余处在建工地全部实行建档管理,物建信息员300名,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59起,连夜将涉嫌恶意欠薪的承包商刑事拘留,协调开发商为农民工垫付工资380万元。
再比如,张凤英(化名)等5名女子均为一工厂的临时工,后因生产经营不善,该工厂宣布暂停经营、工人解散等相关事宜,但该工厂并未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她们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事后,张凤英等人以工厂未及时发放工资、未支付经济补偿金侵犯她们的合法权益为由申请劳动仲裁,但却被以超过仲裁时效为由拒之门外。张凤英等人不甘心,遂又向法院起诉,但还是被驳回了诉讼请求。两次“告状”均以失败告终,张凤英等人有些身心疲惫,但听说检察院可以对法院的判决提出抗诉,她们仿佛又看到了一线希望。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她们走进了检察院的大门。
基于这批案件系因劳动争议引发的经济纠纷,为更有效地保障弱势群体——劳动者一方的合法权益,检察院在加强与法院的沟通与协调、加快诉讼进程的同时,还积极联系被申诉人,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促使被申诉方理性地对待该案,理解并赞同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协议,由工厂在五日内一次性付清张凤英等5名申诉人工资及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19600元。
“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这是党中央总要求,政法机关要把焦裕禄精神作为照镜子、正衣冠的生动教材,在思想和行动上时刻反思自己、检查自己、激励自己。在实际工作中,把人民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尤其特殊关照弱势群体,帮助他们维护自己的权益。老话讲“当官不给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要做到“一心为民”,站稳群众立场,尊重群众意愿,增强群众工作本领。把心思用在平安辽宁、法治辽宁和过硬队伍建设上来,把工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四风”问题敢于“认领”,面对矛盾纠纷敢于迎上,面对执法不公、司法腐败敢于斗争,面对冤假错案敢于纠正。
走群众路线,为百姓做实事做好事,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官,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以教育实践活动的新成果、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汇聚起全面深化改革的正能量,推动辽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辽宁大连中院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
·辽宁整治考点秩序打击涉考犯罪
·辽宁阜新:村级司法综合工作室揽下法治活儿
·辽宁:五方面深化打击整治维护夏季治安
·辽宁兴城:干部镜头前述职接受公众现场评议
·辽宁将启动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
·辽宁将启动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
·苏宏章在平安辽宁建设会议上指出 牢牢守住平安辽宁建设的根本底线
·辽宁辽阳942名机关警力下沉一线
·辽宁本溪公安健全消防人才库
·辽宁锦州市召开政法系统执法执纪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
·辽宁启动打击暴力恐怖犯罪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