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重庆市云阳县法院第六法庭在蔈草镇蔈草社区6组农家院坝开庭,审理当地村民“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民事纠纷案件。
庭审中,原告诉称被告趁其外出打工期间,未经允许,擅自在其拥有承包经营权的林权地内修建人畜饮用水池,并向场镇部分居民有偿供水。法庭通过深入实地公开开庭,并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到现场勘验等方式,调查核实实际情况,弄清纠纷缘起真相。
据悉,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引下,地处三峡库区腹心的云阳县人民法院不断深化便民诉讼,推行“田间巡,院坝审”办案理念,方便大山里的群众解决各类矛盾纠纷,让“干警作风得转变,为民务实不虚谈”接受群众检验。通过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实现审判护民“零距离”、传播法治“零缺陷”,为维护山乡民生和谐,推进社会平安提供司法保障。(通讯员 李光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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