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资源构建少年司法体系
——访大同市委常委、副市长操学诚
“六一”儿童节前夕,记者在《中国少年司法》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杂志社及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的“少年司法与预防青少年犯罪经验交流会”上见到山西大同市委常委、副市长操学诚。基于他在青少年犯罪研究领域的研究成就,记者采访了他。
记者:您认为,大同中院的少审工作有什么特点?您能否给予点评?
操学诚:近年来,大同中院更新少年司法理念,将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置于社会管理创新大局之中,作为全院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紧紧围绕“建设一流少年审判队伍、争创一流少年审判法庭”工作目标,把惩处犯罪与预防犯罪、教育手段与法律手段、法院审判同社会综合治理有机结合起来,打造品牌,创新机制,拓展平台,走出了一条法理与情理相融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未成年人审判之路,实现了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新跨越,为建设平安大同、法治大同、和谐大同作出了积极贡献。
记者:作为一名市政府领导,您为什么对少年司法工作如此关心?
操学诚: 作为一名长期从事过青少年工作的人,当然对少年司法实践多了一份关注和情感,但我更多的是为大同巿未来发展考虑。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也是一个城市的未来。城市建设不仅要建设美丽的城墙,还要建设巿民美丽的心灵、良好的素质和幸福和谐的社会,增强巿民的凝聚力和归属感。近年来大同城市建设越来越好,但大同在转型发展中积累的社会矛盾、青少年问题也不少,我们在推动城市建设、产业转型、经济发展的同时,非常关注改善民生和社会建设,强调社会公平正义,积极探索社会教育、社会企业、社会建设和法治建设的有效模式,探索现代社会治理方法和体系,使大同社会更加文明、和谐、幸福。
记者:您作为副市长,请问您对大同中院的期望是什么?
操学诚: 我希望大同中院学习借鉴兄弟省、市法院和国外的先进经验,积极探索少年法庭、社会调查、社区矫正等少年司法制度有效模式,同时,把少年审判与公安、检察、司法和未成年人保护部门及家庭、学校、社会教育机构有机衔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努力构建中国特色的少年司法制度体系。(记者 唐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