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工程就要开标,一大早要把材料交进去,请你们赶紧帮我们出具下证明。”近日,江西省吉水县样样红商贸公司工作人员小刘急匆匆来到吉水县检察院。原来,该公司准备参加县招投标管理局某项目的投标,开标头一天招标方提出该公司得出具“廉洁”证明。查到该公司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后,小刘如愿以偿地拿到了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
为进一步预防职务犯罪,规范市场秩序,今年上半年,吉水县检察院正式在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启动“行贿黑名单”制度,结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不断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数据,实现与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信息共享。
该院检察长李康康介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范围包括申请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依法可以直接发包备案和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分包工程。供应商申请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经查询发现5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予准入供应商库。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投标单位要承诺无行贿犯罪记录,经查询5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按规定取消投标资格。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24次,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5人次。下一步,该院将深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范围,将查询范围逐步扩大至医药卫生、教育行业、金融投资等领域,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