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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州县三级法院首次联动执行见闻

2014-06-04 15:04:4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青海长安网 

  初夏的高原,天气变化无常,时冷时热。5月14日,在距西宁150多公里外的共和县城,一股强冷空气让这里似乎又回到了初冬。9时整,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门前,来自青海省高级人民院、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和共和县法院三级法院的执行干警们在寒风中整装待发,一场以涉民生案件为主的集中执行活动在这里拉开序幕,这也是我省省州县三级法院首次联动执行,一场特殊的执行战争即将打响,记者随同采访,体验和感受执行工作。

  当场拿到执行案款

  被执行人慑于威力当场履行义务

  超市老板当场兑现债务

  当天要去的第一站是位于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恰卜恰镇环城东路的一家小超市,执行对象正是这家超市的老板杨某。

  9时30分,省州县三级法院的执行干警在当地金融机构查询了被执行人杨某的财产状况后,直奔这家超市,一同前往的还有海南州委政法委领导,以及来自共和县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代表。

  三级法院联动执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现场观摩,当地公安特警严阵以待,随时守候待命,一时间,这家超市成为这个小县城的焦点,引来不少群众围观。

  那么,究竟是什么事让一位超市小老板成为法院的执行对象,而且需要如此兴师动众?事情还要从2012年说起。

  杨某是共和县恰卜恰镇的一名普通居民,2012年7月份,共和县恰卜恰镇实施了城镇改造项目,由于杨某家的老庄廓院临近马路,看着好政策即将落实,杨某坐不住了,他想将自家原有的庄廓院改建成楼房,一楼改成门市部,一来自己可以居住,二来还可出租或者自己做生意。有了想法后,杨某又遇到了一个难题,那就是自己的庄廓院没有路,只能依靠邻居夸某家门前的一条路才能将楼房修建在马路边上,于是杨某找到夸某和他商量改建自家庄廓院的事情。

  经不住杨某三番五次地上门求情说好话,夸某便答应了杨某的要求,经过协商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杨某占用夸某家一条宽5.5米长11.2米的通道,建楼房三层,楼房建好后,杨某将其中一间商铺给付夸某家使用,其中拆除夸某的一间小伙房,杨某给予夸某1万元人民币作为补偿,并为夸某家安装一扇新的大门。协商好这些事情以后,杨某支付给夸某5000元保证金,双方便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可谁知房子一盖好,杨某就变卦了,不但不给夸某安装大门,连剩下的5000元钱也不给了。夸某于2013年7月17日向共和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共和县法院在今年1月15日作出判决:杨某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5日内支付夸某剩余补偿款5000元。

  判决生效后,夸某多次向杨某索要5000元补偿金,但杨某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无奈之下,今年3月6日,夸某再次来到法院申请执行。

  共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审判员马海东告诉记者,在受理夸某的执行申请后,他们多次找到杨某,杨某一直以判决不公为由拒绝履行。而法院通过调查,查明杨某与妻子经营一家超市,并有楼房一套,完全有能力履行,属于有财产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在报请上级法院同意后,决定对此案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当天的执行中,开始还有一些抵触情绪的杨某,在执行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解下,面对各级法院执行法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新闻媒体的摄像头,在强大的威慑力下,杨某乖乖地将5000元现金交到了执行人员手中,执行人员当场将钱交给夸某,拿到补偿金后的夸某激动得热泪盈眶,一个劲地对法官说着感谢的话: “要是没有你们帮忙,这个钱真拿不上,共产党好,这个恩情我忘不掉……”

  法官驱车百里找“老赖”

  这起执行案执结时已接近中午,执行人员原本是要到房管部门查看另一起执行案件的房屋情况,但是共和县切吉乡一执行联络员给法院打来的一个电话打破了原定计划。

  根据这名执行联络员提供的信息,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老赖”正在切吉乡一家饭馆喝酒。于是,执行人员又马不停蹄地赶往距离共和县城近百公里的切吉乡。

  赶往切吉乡途中,记者通过采访这起案件的执行法官——共和县法院执行局审判员陈秀燕了解到,这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老赖娄某,是共和县塘格木镇曲宗村一社的村民。2013年6月11日,娄某承包了共和县倒淌河镇元者村人畜用水管道工程,但因家里有急事自己不能干,就找到了同村的老范,经双方协商,娄某将该工程转包给老范。合同签订后,老范便开始雇佣农民工到现场施工,在合同履行期间,娄某支付老范工程款30000元后,剩余工程款40000元迟迟不给支付。老范多次讨要劳务工资无果后到法院寻求帮助。共和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后,依法判决娄某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支付老范剩余工程款40000元。判决生效后,娄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老范于5月6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案虽经共和法院多次执行,但娄某却以原判事实不清、判决不公为由拒不履行,之后干脆消失了。

  消失了一段时间的“老赖”娄某的出现,无疑是一条让执行干警感到兴奋的消息,经过一个小时的颠簸,执行人员终于到达了切吉乡。可是在饭馆却没见到娄某的踪影,饭店老板称此人大约在15分钟前离开。随后,执行人员在乡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在乡政府附近展开了拉网式搜查,依然没有发现其踪迹。

  执行人员当场决定到他家中寻找,经过将近一个小时的车程后,记者同执行干警来到了塘格木镇曲宗村一社娄某的家中,没有在屋内发现娄某的踪迹,只有娄某的妻子在。执行人员依法对娄某的妻子进行询问,娄某的妻子告诉执行人员,娄某在5月13日留下一张字条走了,再没有消息。字条上的大概意思是,“我把家里的钱都带走了,还有车也开走了。”

  一个下午,执行人员辗转百余公里都没有发现娄某的踪迹,但娄某购买的一辆车却引起了执行人员的注意,为了防止娄某转移财产,执行人员顾不上疲劳和饥饿,赶到海南州交警支队车管所,在车管所民警的帮助下很快查到娄某名下的一辆小轿车,并对这辆小轿车予以查封,冻结了过户手续。

  法院执行工作的力度,感动了老范这位年过半百的农民工和一直在一旁的妻子,老两口接受记者采访时激动地说:“今天我们特别感动,就是这点钱要不上,我们也要感谢大家,这么些干部这么远的来了,我们心里舒服……”

  夫妻俩的那句“钱要不上了我们也要感谢大家”刺痛着每一位现场法院工作人员的心,同时也坚定了他们将执行工作进行到底的决心。

  5月26日从共和县人民法院传来消息,娄某意识到不履行法院判决将面临的法律后果,主动联系法院还款,并将查封车辆交到共和县法院保证债务履行。

  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在行动

  “省高级人民法院、海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共和县人民法院三级法院联动执行案件,这在我省法院执行工作中还是第一次,在涉民生案件中针对一些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老赖,各级法院都将坚决打击处理。”在执行现场,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申仲元表示,此次对这两起案件的执行中,除三级法院联动,海南州委政法委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及新闻媒体记者通过全程参与、了解执行案件的办理情况,通过这种方式,使代表和委员们更加直观的了解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从而使社会各界都来理解和支持人民法院的工作,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多管齐下,综合治理,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问题。今后,将在全省法院继续推广这一做法,以点带面,敲山震虎,形成强大执行攻势,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老赖,采取各种措施坚决打击处理,从而敦促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

  据了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安排部署,自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以来,全省法院共清理出符合条件的未办结涉民生执行案件207件。截至4月底,共办结涉民生执行积案177件,执结率为85%。为确保按期完成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的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近期,省高级法院对西宁、海东等案件集中地区专项活动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发现各级法院高度重视,加大执行力度,采取灵活多样且行之有效的强制措施,规范执行,办结了一批涉民生执行案件,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据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下一步,全省各级法院将密切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开展专项活动,并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攻坚克难,在6月底旧存案件执结率达到90%,新收涉民生案件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有明显提高,进一步推动全省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向纵深发展。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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