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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善华:情到暖处冰自融

2014-06-04 09:34:3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张善华

  “张法官,今天我是来兑现的!能借的我都借遍了,这是51.8公斤的菜籽油兑换券,能拿出来的就这么多了。”5月27日一大早,我刚走到法院大门口,一眼就看到一旁站着的被执行人张老汉。

  看着这个年近80岁的被申请人,我的思绪不由得回到了一年前接手的那件执行案子。

  几年前,驾驶电动三轮车的张老汉与案外人高某所骑的电瓶车发生碰撞,致电瓶车乘坐人员徐曼君受伤。交警部门认定,张老汉负主要责任。2011年9月,法院判决张老汉赔偿徐曼君各项损失33414元。该判决生效后,张老汉拒不履行,徐曼君遂申请强制执行。

  去年3月底,我接手这起案子后,立即找张老汉谈话,谁知他的态度很强硬,明确表示拒绝履行。我多方查询也没有发现他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我先后约谈张老汉和徐曼君多次,但是双方都不肯作出让步,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我只好继续在查控财产上下功夫。4个月后,终于查到张老汉在崇川区观音山街道的农村住房已被拆迁,在该街道办事处有一笔较大数额的拆迁补偿款。我赶忙向该街道办事处发出执行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他们依法提取张老汉的拆迁补偿款33815元。

  然而,该办事处拒不配合。我院就该案的执行向崇川区政府、区纪委发送了司法建议,要求督促办事处履行协助义务。在区政府协调下,今年4月下旬的一天,街道办事处政法书记周建山、该村党支部书记王琪陪我一起前往张老汉家中,再次做他的思想工作。

  走进张老汉临时的住所,这是一间不足10平方米的车库。“法院已经掌握到你在街道有一笔拆迁款,如果你再不肯履行,我们就要强制划拨了!”我率先打开了话匣子。

  “如果我们街道不配合法院执行,法院将会对我们罚款。”周建山接着说道。

  “那不行!不履行是我个人的事情,你们可不能罚街道的款呀!”张老汉终于开了腔。“我这个境况你们也看到了,我这么大岁数了,也要用拆迁补偿款养老啊!”

  “只要你有这个态度就好,至于具体的赔偿,可以分期履行。”我趁热打铁。

  在大家的劝说下,张老汉翻出几张存款单,到银行取出了15000元交给我。对剩余的执行款项,张老汉请我给他一个月的时间再想想办法。

  还没满一个月,张老汉就如约前来,“这是我四处借来的12500元,这张50多公斤的菜籽油票还是2009年的,我一直没舍得用。”

  最后,该案的执行以张老汉给付27500元及51.8公斤菜籽油(约600元)和解结案。

  该案的顺利执结告诉我,不懈怠、不放弃,尤其要多做说服教育和疏导工作,只要心里装着百姓事,情到暖处冰自融。 (整理 顾建兵)

[责任编辑:王春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