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新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就生态文明建设发表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建设美丽中国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和迫切期盼。
今年3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标志着福建生态省战略由地方决策上升为国家战略,为深入推进福建生态司法保护工作提供了重大契机和广阔空间。福建法院要紧紧围绕全省发展大局,充分运用司法手段推动福建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依法保障和促进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家园。
良好的生态环境,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最惠民的民生福祉。各级法院要牢牢把握“百姓富”与“生态美”的辩证统一关系,把握人民群众享受绿色生活的新要求新期待,依法促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关系民生民本的突出环境问题,让绿水青山发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努力打造山清水秀、宜居宜业的生态环境,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绿色福利”。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法治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清醒认识人民法院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法院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好生态环境问题,总结提升符合生态文明要求、契合司法工作规律的做法经验,推动生态司法制度体系的健全完善,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和权威,用法治的“油墨”绘印福建的“生态品牌”和“绿色名片”。
生态司法保护是福建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福建法院林业和生态环境审判工作起步早、力度大、成效好,尤其是从2000年福建率先提出并实施生态省战略构想以来,福建各级法院紧密跟进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依法依规、先行先试、同步同频,加大步伐、持续推进,实现生态司法保护工作的创新发展和深化提升。
随着生态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更多地反映到司法领域中来,法院受理的案件类型日益多样化复杂化,涉及生态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总量上升、类型多样、审理难度加大。5年多来,全省法院共审结生态环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13728件,年均增长10%,依法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
福建各地法院逐步将单纯的林业林权保护拓展到全面的生态环境保护,从坐堂问案的辨法析理拓展到诉前判后的源头治理,从对毁林排污的打击惩治拓展到对绿水青山的修复培元,创新形成了“补种复绿”、公益诉讼和专家咨询等机制,丰富提升了生态司法保护的职能作用和发展空间。5年多来,全省法院发出“补植令”、“监管令”等500余份,责令涉林刑事被告人补种、管护林木6万余亩。各地法院注重加强与林业、环保、国土资源、海洋渔业、水利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促进形成了生态资源保护与环境综合治理的强大合力。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福建法院要紧紧围绕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定位,牢牢坚持“绿色导向”、“绿色转型”、“绿色福利”、“绿色发展”的生态司法理念,充分发挥福建省生态优势、区位优势和先行优势,积极作为、依法履职,进一步创新和构建符合省情、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司法保护模式和司法品牌机制,为加快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实现“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下好 “先手棋”。福建各级法院要认真贯彻省高院于今年5月下发的《关于为加快福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把生态司法保护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真正谋好局、起好步、走前头,积极主动地下好生态司法“先手棋”。要树立全省法院“一盘棋”思想,强化督促检查,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生态司法保护网络,推动生态司法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今年内,福建法院尚未更名的林业庭要力争全部更名为生态环境审判庭,尚不具备设立生态庭条件的法院要有专门的合议庭。
打好“组合拳”。生态司法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办好案件,又要拓展职能,既要提升法官素质,又要汲取专家智慧,既要搞好审判,又要善于调研,不断聚集整合各方面的智慧力量,攥成拳、下大力、求实效。尤其要加强专业化审判,实现生态环境审判庭的职能拓展和生态环境案件的归口审理;做好“补种复绿”等生态司法修复工作,探索完善生态司法保护和修复模式;推进生态环境审判专家智库建设,选任专家担任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等,不断拓展专家智库功能,使专家学者发挥更大作用;加强生态环境典型案例的收集、评析、发布工作,统一司法尺度;做好生态环境审判新闻发布工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审判白皮书制度;加强生态司法课题调研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生态司法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抓好生态司法制度体系建设,完善精品战略、“补种复绿”、公益诉讼等机制,进一步提升福建法院生态司法保护工作水平。
建好“人才库”。大力推进福建生态环境审判队伍建设,大力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通过业务培训和传帮带、以老带新等,培养精通环保法律政策及胜任涉生态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的专业人才和复合人才,造就生态司法人才集群,精心打造生态司法保护的“福建样本”。
(作者系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马新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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