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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全国模范检察官”柴峥涛

2014-06-03 16:32:0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浙江法制报 

    “全国十佳公诉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省十佳公诉人”……这名80后检察官有着一长串荣誉称号,近日,他又从北京捧回了“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证书,这是检察系统个人最高荣誉。他,就是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柴峥涛。

    从检13年来,无论是在业务一线,还是在综合岗位,柴峥涛始终不负使命、恪尽职守,在守护公平正义的道路上执着前行。

    初入检察院时,柴峥涛被分配在公诉岗位。作为一名公诉人,他敢于并善于办理大案难案,这不仅是他勤学业务、苦练本领的结果,更得益于他出色的思辨能力和缜密的分析能力。

    十多年前,柴峥涛办理了轰动浙江乃至全国的“毒咸鲞”案。“这个案子在法律适用、证据收集方面十分困难,也没有经验和案例可循。”柴峥涛和同事加班加点,抽丝剥茧,迅速厘清办案思路,以最快的速度将案件提起公诉。法庭上,他运用大量合法有效的证据,一一驳斥被告人提出的异议,并巧妙使用间接证据和被告人原有供述证实其主观明知,出色完成全部指控,让多名被告人都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此后,柴峥涛相继办理了衢州市政协原主席郑樟林受贿、滥用职权案,新昌县七星新区建设管委会原主任王美忠千万元贪污案等一大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优异的办案能力让柴峥涛成为全国检察机关公诉队伍中的佼佼者。“他功底扎实、办案干练,总是充满自信,越是疑难案件他越是迎难而上。”绍兴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公诉一处处长陶建军说。

    2009年7月,章某某等7人因结伙在中巴车上设置圈套引诱乘客参与翻红绿牌“赌博”,骗取他人钱财,并使用暴力致人受伤,被检察机关以涉嫌抢劫、诈骗罪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章某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对其余6名被告人宣告无罪。

    宣判后,检察机关向绍兴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绍兴中院经审理,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

    柴峥涛主动请缨接手此案。他敏锐地分析出抗诉的关键点,远赴案发地所在的山区乡镇做了大量调查取证工作,并且找到一名曾参与作案、后被该团伙“开除”的人员。最终,所有证据均表明该团伙采用欺诈手段来控制赌局输赢,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且章某某等4人还使用暴力,其行为涉嫌抢劫罪。

    2010年1月,一审法院重审此案,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全部指控,章某某等7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到8个月不等的刑罚。

    2011年起,柴峥涛担任绍兴市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向复合型管理人才转型。他不断创新管理机制,将原有互联网检务接待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并增设手机端主页和微信交流平台,以满足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需要。

    在带头干事的同时,柴峥涛还带领同事积极做好统筹协调、决策参谋、服务办案等各项工作,取得了不俗的成绩。“虽然现在不在办案一线,但我心中对法律的信仰永远不会改变。我热爱自己现在的岗位,愿意在幕后为绍兴检察事业的发展继续出力。”柴峥涛说。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