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他们能否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祖国的明天是否光明。在我们的检察队伍里,有这样一群“护花使者”,为了“花朵”能够灿烂绽放,他们不辞辛苦地工作着;为了给孩子们提供法律知识,他们加班加点准备普法课件……在祝福孩子们节日快乐的同时,让我们来看一看未检干警的故事。
春风化雨
“检察官阿姨,我们能和你合张影吗?”在河南省平顶山市一高的校园法制宣讲课后,郑州市校园法制巡回宣讲团的检察官们立刻被孩子们团团围住了。
“郑州市校园法制巡回宣讲新颖、有效,启迪和影响是巨大的。”河南省教育厅厅长朱清孟对记者说。
今年2月,郑州市检察机关以基层院未检科科长为主体,组织10名年轻的检察官成立了校园法制宣讲团。大家总结10年来的工作经验,对宣讲内容和形式进行精雕细琢,利用多媒体、动漫、互动游戏和微电影播放等形式形成了全新的宣讲模式。
出生于1989年的金水区检察院检察官郭策被众多的孩子们昵称为“小郭姐姐”,她讲的课活泼轻松,运用动漫再现场景的方式,讲述学生们最常遇见的不法侵害。“网络交友、校园暴力、性骚扰是我们在调研中排名前三的不法侵害,我们也重点讲述这三个方面。”善于和学生互动交流的她拥有了大批的校园粉丝。3个月来,“小郭姐姐”就接到全市数以百计的中小学生的来电、来信、QQ对话、微博、微信。
“我选择的都是校园内最容易发生的小案件,这样更容易让孩子们看到一个小小的犯罪会带来怎样的严重后果。”有着10年未检工作经验的宣讲员孙永记说,有个叫小唐的未成年人,仅因小事就将自己的同学打成了植物人,其父母不但变卖家产赔偿,还在法庭上向法官和被害人父母下跪,乞求对儿子宽大处理。孙永记运用多媒体将小唐父亲一个月之内头发迅速花白,在法庭上跪地不起的照片展示出来时,台下老师、家长和孩子们无不动容。
“从没有见过这样的法制宣讲课,太生动了,孩子们都太喜欢了。”河南省实验中学校长马玉霞说。
宣讲团还为学生们制作安全保护系列丛书——“与法同行、阳光成长”口袋书,并推出了“酷炫青春”校园微信公众服务平台,以便于随时随地为孩子们提供法律援助。
郑州市校园法制巡回宣讲团从3月5日第一场宣讲到现在,从城市到乡村,行程超过了2000公里,共举办了70余次公开宣讲授课,为近5万名孩子以及家长、老师送去了法律的精神食粮,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目前,河南省已有6个地市依照郑州市的模式开始创立法制巡回宣讲团。
照亮前程
“我现在走上了正确的人生道路,多亏你的帮助,谢谢。”近日,四川省古蔺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副科长朱华接到了小胡的电话。
事情还得从2012年4月21日说起,小胡因盗窃被公安机关以盗窃罪移送至古蔺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罪名成立,小胡将面临最高三年有期徒刑的惩罚。第一时间,朱华习惯性地联系到小胡的父亲,通知他带着小胡到未检科接受讯问。
“这娃命很苦,是我们1998年在上海打工时超生的……”小胡父亲不经意间的一句话,引起了朱华的重视。小胡的户籍证明显示其出生年月是1996年1月,虽系未成年人,但已达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而按其父亲说的系出生于1998年,则其作案时未满16周岁,不应当负刑事责任。为了孩子的前途,朱华决定亲自调查核实。
朱华驱车6个多小时,前往小胡所在的派出所、村委会和就读过的小学调查取证。深入调查后获知一关键证人——小胡出生时与其父母共同在上海打工的伙伴。此证人现居住在贵州省仁怀市,朱华又马不停蹄地赶往贵州,对这名关键证人进行了取证。最终证明小胡确系1998年出生。
小胡重获自由后,朱华不断对其跟踪帮教,勉励引导他努力学会一技之长。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电话。
“我们要像爱自己的孩子一样爱这些失足的孩子。”已为人父的朱华经常这样说,正是朱华的这种工作精神,为失足少年照亮了前行的路。2011年至今,他先后承办了60余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先后获得“四川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标兵”、“泸州市优秀公诉人”、“古蔺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许多未成年人误入歧途是由于法制意识淡薄,学校、家庭和社会缺少法制教育造成的。”朱华说道。在他的努力下,2011年,古蔺县检察院与县教育局达成共识,在古蔺县箭竹苗族乡中学等10所山区学校建立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基地,并成立由副检察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教育宣讲团,深入全县各农村中小学校上法制教育课。3年来,朱华作为法制宣传员,做各类法制宣传活动20余次,向万余名未成年人进行宣传教育,使他们懂得了如何自我保护。
“知心妈妈”
江西省赣州市检察院侦监处副处长、未检办主任陈萍是一个11岁男孩的妈妈,但是她的同事却说,陈萍的孩子可远不止这些,她是几十个孩子的“知心妈妈”。
陈萍要面对的这些“孩子”,几乎每一个都有着一段特殊的经历。
2012年6月,赣州市一所学校发生一起因琐事引发的聚众斗殴案件,有9名未成年学生涉案。“这些学生该怎么办?”案件反馈到该院后,陈萍心里很焦急。她立刻前往案发地,与校方领导交换意见。经过协商,校方最终同意了陈萍的意见:“尽力做好学生家长的释法说理工作,依法努力教育挽救涉案学生。”在她的协调下,当地检察机关结合社会调查情况,对其中在校表现良好、情节较轻的7名未成年人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随后,她又分别到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争取各方支持,安排后续帮教措施。当这7名学生重新回到校园的时候,他们在检察官面前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没有不好的孩子,只有不幸的孩子。”这是陈萍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她在全市发起共建“和谐校园”行动,安排14名业务骨干赴各校担任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在留守儿童比例高达75%的上犹县东山镇沿湖中心小学,建立了江西省首个“留守学生关爱基地”。她自己也担任了赣州一中的法制副校长,为了当好孩子们的“好朋友”,陈萍不断追赶着孩子们的“潮流”,QQ、微博、微信……这些新鲜工具,她一样也没有落下。
问及对工作的体会,陈萍说:“看到自己的付出有了回报,一切都值了。”2013年,赣州市不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00人,同比上升17.58%;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99人,同比上升22.08%;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57人;开展刑事和解64件,建议法院从轻处罚85人。
赣州市院未检办成立之初,全市19个基层院没有一个未检机构,没有一个未检人员,没有一项未检工作制度,陈萍面对的是一张白纸。面对质疑和困难,她耐心解释、反复争取,全市未检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
“就像看到自己一手带大的孩子在一天天长大似的,真的是酸甜苦辣,五味俱全。”陈萍对记者说,未检工作有委屈,有不易,但困难过后让她觉得很自豪。
守护青春
“这是校园里发生的一起抢劫案件,被抢的孩子事后纠结一帮人将抢钱的孩子打成重伤。因为是未成年人,又有自首、从犯等从轻情节,几个孩子仅在看守所呆了几个月,就被作相对不起诉而释放出来。走出看守所后,他们神态轻松,甚至拿看守所的规矩取乐。如果他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带给别人的伤害,以后难免还会犯罪。”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件,引起了广州市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查起诉科副科长朱珈琳的关注。
她决定安排几个打人的孩子去医院向被害人道歉。病房里,那个昔日黝黑强壮的男孩已经成了植物人。这一幕让几个孩子震惊了,他们愧疚地低着头,不断向被害人说“对不起”。
“未检工作首先是预防和教育,而后才是惩治。”秉持着这种理念,朱珈琳在从事未检工作近10年内走上了广州市30多所学校的讲台讲授法制课。然而,朱珈琳在活动中却发现:虽然对未成年人的普法工作达到一定规模,可授课模式单一,效果并不持久。于是,朱珈琳和同事们连夜加班,编写了《为了明天》、《如何保护自己》两期法制动漫画册,画册语言通俗,卡通形象可爱、滑稽,很受孩子们喜欢。很多家长、学校多次申请动漫画册加印。
并不是每个学校的法制教育都一帆风顺,新穗学校——广州市唯一的一所工读学校就并非如此。这里是“问题学生”扎堆的地方。
“讲课他们听不进去,那就让他们去亲身体会一下。”朱珈琳联系了广东省未成年人管教所,组织了一场特殊的座谈会,由部分在押的未成年犯人与新穗学校的学生座谈。学生们听到同龄人描述自己误入歧途的经历,心情难以平复,回校后很多学生在日记中吐露心声:“今天来了,以后绝不再来!”此后,教学秩序明显好转,校长兴奋地找到检察院,要求建立长期的法制教育合作联系。
“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需要制度化和常态化。这种保护更有力、更长久。”朱珈琳说。她和同事们先后编写了《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实施规程》、《广州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协作规程(试行)》等,同时,她还积极推动广州市检察院和广州市中级法院等单位组织成立广州市首个“合适成年人人才库”,并利用自己经办的一个案件做公开庭,为广州市第一批合适成年人进行现场庭审培训,为广州市未检工作的发展积累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