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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里的“护花使者”

2014-06-03 14:45:2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守护青春

    “这是校园里发生的一起抢劫案件,被抢的孩子事后纠结一帮人将抢钱的孩子打成重伤。因为是未成年人,又有自首、从犯等从轻情节,几个孩子仅在看守所呆了几个月,就被作相对不起诉而释放出来。走出看守所后,他们神态轻松,甚至拿看守所的规矩取乐。如果他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带给别人的伤害,以后难免还会犯罪。”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件,引起了广州市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查起诉科副科长朱珈琳的关注。

    她决定安排几个打人的孩子去医院向被害人道歉。病房里,那个昔日黝黑强壮的男孩已经成了植物人。这一幕让几个孩子震惊了,他们愧疚地低着头,不断向被害人说“对不起”。

    “未检工作首先是预防和教育,而后才是惩治。”秉持着这种理念,朱珈琳在从事未检工作近10年内走上了广州市30多所学校的讲台讲授法制课。然而,朱珈琳在活动中却发现:虽然对未成年人的普法工作达到一定规模,可授课模式单一,效果并不持久。于是,朱珈琳和同事们连夜加班,编写了《为了明天》、《如何保护自己》两期法制动漫画册,画册语言通俗,卡通形象可爱、滑稽,很受孩子们喜欢。很多家长、学校多次申请动漫画册加印。

    并不是每个学校的法制教育都一帆风顺,新穗学校——广州市唯一的一所工读学校就并非如此。这里是“问题学生”扎堆的地方。

    “讲课他们听不进去,那就让他们去亲身体会一下。”朱珈琳联系了广东省未成年人管教所,组织了一场特殊的座谈会,由部分在押的未成年犯人与新穗学校的学生座谈。学生们听到同龄人描述自己误入歧途的经历,心情难以平复,回校后很多学生在日记中吐露心声:“今天来了,以后绝不再来!”此后,教学秩序明显好转,校长兴奋地找到检察院,要求建立长期的法制教育合作联系。

    “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需要制度化和常态化。这种保护更有力、更长久。”朱珈琳说。她和同事们先后编写了《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实施规程》、《广州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协作规程(试行)》等,同时,她还积极推动广州市检察院和广州市中级法院等单位组织成立广州市首个“合适成年人人才库”,并利用自己经办的一个案件做公开庭,为广州市第一批合适成年人进行现场庭审培训,为广州市未检工作的发展积累了经验。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