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9点,一起国际品牌假货案在天台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浙江法制报视频团队全程网络直播此案,成为本报推出的全省首个法院庭审直播平台的“处女秀”,获得了同行和网友的纷纷点赞。
庭审现场:各方坦然控辩
上午9点,审判长即天台法院院长胡恩胜敲响法槌,庭审开始。
与此同时,架在法庭里的3台摄像机开始工作,画面同步上传到了浙江法治在线、平安浙江网。只要点开网站上的“浙江法院庭审直播”专题,就可以在线观看整场庭审。
检察机关指控,姚某于2011年开始,从外地购进假冒的“LV”、“PRADA”等品牌的服装、包等,放在店内销售,直到2013年被公安机关查获,共计价值人民币13万余元。检察机关认为,姚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姚某辩称,她在进货时并不知道这些服装和包是假冒的,而且销售金额也没有这么多。
随后,公诉人与辩护人围绕着被告人进货时是否明知假冒、销售金额等争议焦点展开辩论。
上午11点,经过2个小时的审理,法院当庭宣判:检方指控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罪名成立,决定撤销姚某此前非法经营罪的缓刑判决,合并执行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罚金15万元。
走下审判席,审判员林桂燕松了一口气。她说,这是该院第一次尝试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全院上下非常重视,院长亲自坐镇,是庭审实践中一次很好的“公开课”。
“虽然跟平时庭审没什么区别,但一言一行都展示在了公众的视线中,所以这次出庭我们格外注意,发言比平时更规范。”天台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吴胜天说,这种庭审直播的形式也是一种全新的普法形式,很有警示教育意义。
在线观看:一边观摩一边点赞
网络视频直播吸引了大量网民围观。记者了解到,庭审期间,共有1200多人同步在线观看。
“听说天台法院试水网络庭审直播,我们院的许多同事专门上网进行了观摩学习。这是法院践行阳光司法的一种创新手段,带给法院工作者的不仅是压力也是动力,老百姓对法院工作有了更直观的了解,更能回应老百姓对于公正的期待。”海盐法院的陈敏说,以后他们院也有可能学习借鉴这种创新形式。
天台的杨先生也是一家服装店的老板,昨天上午他在店里的电脑上全程收看了本次直播。他说:“足不出户就可以观看庭审,大大方便了老百姓,也给我们创造了学习机会。”还有网民认为,视频直播庭审让公众更直观地感受审判,凸显了法院的透明和开放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