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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交警:五位一体工程提升执法公信力

2014-05-29 16:05:3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交通安全周刊 

2008年以来,山东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以提高执法质量为核心,围绕“主体、标准、管理、信息、公信”五位一体系统工程,以“精细、精致、精益、精彩”为工作追求,切实规范执法行为,改善执法形象,提高执法水平,增强执法公信力,赢得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双提升。

强化能力培养 完善长效机制

执法主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3年来,山东所有交警至少进行了45天的脱产培训。

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以执法需求为引导,每年制定《全省公安交警部门教育培训及岗位练兵实施意见》,明确教育培训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确保每名民警每年脱产培训不少于15天,将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和理性、平和、文明执法的基本要求根植于民警思想深处,确保民警熟练掌握应用本岗位的规范、标准、技能,切实提高民警执行标准规范的能力。

练兵潮起,如火如荼。正是由于广大民警竞相参加各类比武竞赛和教育培训,主动适应现代化交通管理的需要,坚持将执法规范化建设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全省交警队伍素质和战斗力不断提高。3年来,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300余期,培训民警12万余人次,广大民警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突出实战实用 不断精益求精

执法标准体系进一步细化

3年里,执法行为、执法语言、执法裁量、执法示范等标准和规范不断出台并日渐完善。山东省交警总队本着规范与保障并重、实战实用实效、精细精益精致的原则,在执法实践中,不断修订完善执法行为、执法语言、执法裁量、执法示范等标准和规范,在追求精细化的同时,不断显现出精益化的效果。他们出台了《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山东省交通警察路面执勤执法“七严禁”》《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路面执勤执法工作“七规范”》等一系列禁令性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

上行下效,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结合当地执法实际,制定修订各项执法制度217件,完善各类执法岗位标准、行为标准、评议标准、裁量标准126件,建立起了一套完善的“覆盖全警、简明实用”的规范体系,以此明确、细化每个岗位、每名民警的具体工作规范,为指导基层规范执法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和制度保障。

统一标准建设 合理规划布局

执法办案场所进一步完善

山东省所有交警大队的执法办案场所、执法服务场所建设进一步完善。

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按照 《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设置规范》的标准和要求,多方筹措资金,精心组织实施,目前全省交警大队执法办案场所建设已经全面完成,高标准设立了独立的讯问室、询问室、信息采集室、调解室、涉案物品保管室、案情分析室等,实现了接待区、办公区、办案区、生活区等4区物理隔离。此外,按照人性化执法的要求,实现了执法办案场所、执法服务场所监控无缝隙覆盖,营造了“无忧执法”和“安全执法”的工作环境,达到了“民警改变环境、环境改变民警”的目标。

截至目前,全省公安交警部门累计投资3亿元用于执法办案场所建设,所有交警部门全部完成执法办案场所“四区八室”的建设改造,达到公安部、省公安厅建设标准。全省607个公路巡逻民警中队、163个车管所全部进行功能区域划分改造,各类设施、标识齐全规范、整齐划一。

提高科技水平 全程无缝覆盖

信息化应用进一步拓展

山东省公安交警部门实现了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档案网上建立、执法绩效网上考核。

全省公安交警部门所有巡逻制式警车全部配备了GPS定位系统,一线执勤执法民警全部配备录音笔、“数码鹰”等执法记录仪,所有执勤民警能够做到熟练应用并在执法过程中按要求同步录音录像;事故处理从接处警、现场勘查、搜查、扣押、押解到办案区询问、讯问、信息采集等各个环节基本实现了同步录音录像,实行录音录像资料与同案案卷同步保存的双轨制。

“以前在高速公路上遇到监控点减速慢行就可以逃避监控测速,过了监控点再加速行进,现在这样不灵了!”在烟台,不少司机互相传递着这样的信息。烟台交警支队自主研发了高速公路区间测速系统,实现高速全程测速。该支队还自主研发了 《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执法管理系统》,为全市交警部门提供了执法培训、学习、交流的平台,实现了对民警执法办案过程的全方位、系统性、即时性监督,有力地调动了各单位和民警规范执法的积极性,提高了规范执法水平。

严格内部管理 强化外部监督

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山东省公安交警部门着力推行公开透明的执法方式,增强执法工作透明度,以公开透明促公正廉洁,切实提高了执法公信力。

在内部管理方面,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建立了中队日检、大队周检、支队月检、总队抽查4级管控体系,提高了执法监督效能和水平;将法制员审核纳入各项业务审批流程,确保执法制度落实到位;抽调优秀法制员、办案能手、执法标兵组成执法服务小分队,定期进行明察暗访,讲评执法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执法突出问题整改活动,连续3年部署开展无有效投诉、无进京上访、无违法违纪、无媒体曝光“四无警队”创建活动。此外,各级公安交警部门把群众评价作为考核执法工作的重要方向,不断创新形式,积极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利用互联网等平台,将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办事流程、收费标准等内容在省市政府、公安厅局以及交警部门网站上公开。

“以执法场所的提升完善和规范使用、推行同步录音录像和网上执法办案为重点,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软硬件建设。”山东省交警总队总队长徐世杰如此描述山东公安交警部门下一步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任务。12月22日,《山东省公安交警部门2012年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征求意见下发全省。

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山东公安交警部门注入了强大的动力和活力,执法公信力与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同步提升。2008年至2011年,在实施“畅通工程”活动中,有6个城市被评为一等管理水平城市,数量居全国首位;5个市级车管所被评为一等车辆管理所,二等以上车辆管理所数量和比例位居全国第一;在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中,有25个县市区被评为“部级平安畅通县区”,数量居全国第一。(方 翼 祁亚萍)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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