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在交警大队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5月27日下午,20余位成都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到设立在成都市蒲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内的蒲江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现场观摩交通联调机制的处理情况。“既然双方达成协议,等医疗费的数字核清后,你就可以领取赔偿款了。”记者来到设立在蒲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蒲江县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时,巡回法庭的陈建忠法官刚刚完成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的调解。进门时还红眼相向的当事人,在他的调解下最终握手言和,初步达成了赔偿协议。
据了解,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诉讼赔偿案件不断攀升。2013年7月,成都中院正式下发《关于开展“交通事故联调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了成华、青羊、金牛、双流、蒲江五个基层法院作为试点法院,探索建立符合成都特点的“一站式”交通事故联动处理机制。
蒲江县法院院长谢立新告诉记者,自中心成立以来,蒲江全县共有1918件道路交通事故在诉前化解,占总数的93.11%,进入诉讼程序的124件案件中,调解撤诉率也达到62%,较往年同期大幅提升。当事人从事发到得到理赔的平均时间从以前的120天下降到现在的30天。
记者从成都中院了解到,交通事故联调工作得到了成都市司法局、公安交管部门、省保险行业协会的大力支持。下一步,成都中院还将通过相关单位会签文件,形成一套运行机制,同时推进软件开发,形成联调中心互联互通的网上工作平台,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并在前期工作扎实推进的基础上,在全市更大范围推行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联动调解工作,切实方便群众诉讼,力争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夏旭东 刘方祺 记者 开永丽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