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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健全完善监管教育帮扶体系建设

2014-05-29 16:08:1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浙江省司法厅网站 

    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心在基层,健全完善监管教育帮扶体系至关重要。近年来,浙江省针对社区服刑人员数量大幅攀升、监管教育任务日益繁重的实际,继承发扬“枫桥经验”,突出县乡村三级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帮扶体系建设,狠抓社区矫正任务落实。全省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8.5万名,解除矫正14.1万名,在册社区服刑人员4.4万名。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保持在0.1%左右的较低水平,为平安浙江建设作出了贡献。

    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既是执法主体,又是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者、管理者。近年来,浙江省坚持以提升社区矫正机构队伍执法能力为目标,着力健全完善县级执法机构,狠抓社区矫正监管执法职责的有效履行。针对社区矫正法律性、政策性、专业性强的特点,积极探索在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成立社区矫正执法大队,配备3至5名政法专项编制人员专门负责社区矫正执法工作,集中统一行使社区矫正执法权,保障执法公正,维护刑罚执行严肃性。目前,全省已有18个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成立执法大队,有专职执法人员100余名。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把县级社区矫正机构监管执法职能细化为调查评估、接收、事项审批、司法奖惩、收监、追查、禁止令执行和应急处置等8项具体职能,进一步厘清了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职能定位,有力促进了执法工作规范化。运用GPS、LBS等信息技术,建立113个市县级社区服刑人员信息监控平台,对全省3万多名社区服刑人员实施手机定位监管,监控率达到70%,重点人员实现全覆盖。

    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浙江省坚持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狠抓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职责的落实。实施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直属司法所建设战略,全省已建直属司法所1233个,覆盖率达到91.06%,确保司法所至少有1名专职人员负责社区矫正工作。招聘2300多名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进一步充实司法所力量。突出司法所教育管理功能,把日常工作职责细化为“十项考核”、“三项管理”和“一项制度”等项目化内容和程序性要求,突出规范性,强化操作性,确保日常工作落实到位。实施人、财、物向基层倾斜政策,统一规范司法所社区矫正宣告室、教育学习室、心理咨询室等场所设施,统一配置社区服刑人员信息监控平台和“面部+指纹”报到系统,为司法所配发社区矫正执法专用车169辆,保障了日常工作深入开展。

    浙江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站为载体,把社区矫正工作触角向村(居)、企业、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等基层组织和干部群众延伸,狠抓帮教帮扶职责的落实。在全省有社区服刑人员的村(居)广泛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站创建活动,着力夯实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目前,全省已建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2万多个,覆盖率达到94%;建立矫正小组5.2万个,有社会志愿者5.5万名。协调村(居)社区落实工作站办公场所,建立公示栏、宣传窗等设施,建立健全日常报告、外出管理、社区服务、帮困扶助、信息报送、矫正公示等制度,确保工作站规范有序运行。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