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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把权力关进笼子守住公正司法底线

2014-05-29 10:13:4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河南长安网 

  张立勇、蔡宁分别在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作关于规范司法行为的专项报告

  把权力关进笼子守住公正司法底线

  法官、检察官的司法行为是否规范,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能否实现,也关系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今年4月份,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组对省法院、检察院的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并发现了一些问题。

  河南省法院、检察院在规范司法行为方面做了哪些工作,还存在哪些亟须解决的问题?正在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专题报告之法院篇

  2011年以来,全省法院通过规范司法行为,审判质效显著提高,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与2011年相比,2013年全省法院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缩短4.1天;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6.77%,上升1.75个百分点;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88.12%,上升2.12个百分点。

  解决群众反映的司法不规范问题

  省法院院长张立勇在作报告时说,全省法院回应群众关切,解决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河南省三级法院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对原有立案大厅升级改造,实现诉讼引导、立案受理、案件查询、诉前调解“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诉讼。

  为解决涉诉信访中的突出问题,畅通信访渠道,坚持院长预约接访、庭长天天接访、政法窗口联合接访,共接待信访群众8.2万余人。

  为解决长期存在的执行难问题,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月发布制度,4770名“赖账户”被公开曝光。会同省公安厅、省检察院联合下发通知,67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173人慑于刑罚压力主动履行义务。

  防止冤假错案,坚守公正司法底线

  “防范冤假错案,是规范司法的基本要求。”张立勇说,省法院认真吸取赵作海、李怀亮案件教训,着力规范刑事司法行为。坚持落实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原则,对100起案件的116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对2907起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协调检察机关撤诉。连续4年开展“5·9错案警示日”活动。率先在全国实施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度。目前,已有10名法院、7名领导干部被追究错案责任。

  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对常见多发的盗窃、抢劫、伤害等犯罪,以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根据不同的情节,设置相对统一的量刑标准,防止同案不同判。发布参考性案例28件,为自由裁量权行使提供标尺。严格审限管理,全程监控立案、分案、审理、执行等环节。

  庭审直播,让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

  在全国率先实现三级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共上网公布文书66万余份。积极推行庭审网络视频直播,直播案件5万件,居全国第一位。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打造过硬法官队伍。连续7年春节上班第一天召开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强化制度反腐,出台《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规定》,严禁利用职务影响和同事关系插手、干预他人办理案件;出台《河南法院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十不准”》,加强对法官8小时内外的监管。

  三级法院成立举报中心,向社会公布24小时举报电话、电子信箱。2011年以来,共查出违法违纪人员40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88人,追究刑事责任13人。

  问题:“关系案”和超审限问题仍存在

  全省法院在规范司法行为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和尝试,但在工作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

  “司法作风仍需转变,仍有一些法官特权思想严重,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放任不管,甚至呵斥教训。”张立勇说,个别法官自律意识不强,存在着装不规范、随意离庭等现象;个别法官司法不廉,“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时有发生。

  超审限问题仍然突出。有的法官为回避矛盾,该改判的不改判,反复发回重审,增加当事人诉累。

  打算:今年把基层法院暗访一遍

  “今年要把全省基层法院和一半以上的人民法庭暗访一遍,重点解决违规收费、违规管理涉案款物、违规采取强制措施等问题,强化管理,严明纪律。”张立勇说,今后开展隐形超审限案件专项治理活动,坚决清理卷宗移送、评估鉴定、审限延长等环节存在的超审限现象。

  以审判公开促司法规范。严格落实裁判文书上网要求,不上网的案件要经过批准,确保“应上尽上”。启用执行短信发送系统,将财产查控、评估拍卖、案款支付等重要节点信息,自动生成短信发送到当事人手机。

  以深化改革促司法规范。下半年,三级法院全面推行新型合议庭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推行院长、庭长带头办案。建立完善诉访分离、依法终结、救助帮扶等工作制度,推动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解决。

  专题报告之检察院篇

  用科学的执法制度保障司法规范

  “把法律法规的一些原则性规定与检察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界定执法标准,细化办案规程,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流程化运行、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操作。”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在作报告时说,2011年以来,省检察院牵头与省政法部门会签规范性文件15件,出台规范性文件62件。

  为了把侦查权关进制度笼子里,省检察院出台9个规范性文件。制定《举报线索管理办法》,防止有案不办、压案不查。制定《初查工作规定》,规范初查案件审核、审批、审查报告程序,防止随意初查和初查中变相适用强制性措施等。

  出台《关于规范死刑案件证据收集审查的意见》、《办理死刑案件质量标准》,加强对死刑案件证据的综合审查、判断、甄别,坚持最严格的证据标准、最严格的审查决定程序,严防发生冤假错案。与省政法部门会签《管理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的实施细则(试行)》,推广命案由市公安局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等10项制度,规范重大疑难案件办理程序。

  用严格的内部监督促进司法规范

  河南省检察机关自觉把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作为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保障。

  完善检察机关内部执法权力分工机制。将侦查、批捕、起诉职权分设,实行案件受理、立案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控告申诉、监所检察、民行检察等业务分工,分管侦查的副检察长不能同时分管检察监督、公诉工作。

  完善重大、特殊案件严批机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检察长或检委会研究决定,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撤案、不起诉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逮捕职务犯罪由上一级检察院决定。

  完善执法责任监督追究机制。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行“一案三卡”制度,建立干警执法档案,实行错案追究和安全事故、涉检信访案件责任倒查等制度,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检务督察。

  用有效的检务公开倒逼司法规范

  河南省检察机关积极搭建检务公开平台。统筹推进检务公开大厅、案件管理大厅、控申接待大厅建设,公开检务活动,方便群众投诉;设立乡镇检察室、产业集聚区检察室和便民联系点,就近服务。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内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公开内容由重大活动、工作情况向执法程序、办案过程、执法结果深化。

  以信息化引领侦查工作现代化。加强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与相关单位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成基础信息数据库,建立有线、无线侦查指挥系统和案件动态管理系统,实现了对案件质量的实时监控和对侦查活动的全程监控。全面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讯问与录像分别由侦查部门和技术部门负责,有效防范刑讯逼供、诱供等违法违规行为。

  问题:规范执法的制度体系不够健全

  对于目前存在的问题,蔡宁说,少数干警执法理念存在偏差,“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等观念仍然存在。

  规范执法的制度体系不够健全。有的制度规定过于原则,针对性、操作性和约束力不强;有的衔接不够,存在漏洞,制度之间不够协调。

  内部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到位。监督措施较多,但系统性、科学性不够,有的监督主体责任不清,有的监督措施落实“棚架”。

  在接受外部监督和检务公开方面,有的检务公开流于形式,有的单位在保障律师依法会见、阅卷等方面做得还不到位。少数干警规范执法能力和水平不高,导致在审查把关、定性处理、制作法律文书等方面出现不规范问题。

  打算: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案

  落实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精神,紧紧抓住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这个关键,完善机制,明晰责任,规范行为;梳理、整合现有制度规定,认真解决制度措施不适应、不衔接、不协调问题。狠抓各项制度落实,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案。

  自觉接受监督,增强规范司法的实际效果。深化检务公开,做到真公开、全面公开,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措施,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制约,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中不断改进工作。

  视察:

  省人大常委会督导规范司法行为

  今年4月份,省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组对河南省法院、检察院的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听取了市、县(区)法院、检察院的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召开了由人大代表、律师、基层司法机关干警、企业代表人员等参加的座谈会。

  视察组认为,2011年以来,河南省法院和检察院按照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着力规范司法行为,增强司法公信力,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河南省各级法院和检察院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不断健全司法公开的载体、内容和程序,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省法院借助“豫法阳光”网络平台,建立微博、微信、微视“三微一体”公开监督平台。省检察院建立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不予提起抗诉决定书等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健全相关案件公开审查、公开答复制度,使检察权运用更加公开透明。

  此外,河南省各级法院和检察院在工作中制定各类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审判权和检察权的行使,严格队伍建设,集中整治“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办事难”行为,严查“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规范司法行为取得实效。

  省人大常委会视察组也发现了法院和检察院在规范司法行为方面的问题,比如司法公开力度还不够,规范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方面仍有上升空间。省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建议,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强化内外监督制约,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记者郭跃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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