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发言摘登

2014-05-29 08:20:2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立足检察职能增强同步监督实效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2009年以来,四川省检察机关搭建工作平台、创新监督方式、健全监督机制,不断提升同步监督实效,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确保社区矫正依法规范进行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主动与省高级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单位搞好工作衔接、促进工作对接,加强沟通协调。通过召开专题研讨会和部门协商会,达成了共识,会签了文件,厘清了检察监督的对象、内容和方法,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协商机制,畅通了信息渠道,为同步开展法律监督夯实了基础。建成专门工作机构,坚持哪里有社区矫正工作,哪里就有法律监督。截至目前,四川省已有227个乡镇检察室、34个社区矫正检察部门、37个社区矫正检察室等开展社区矫正同步监督。

    为增强同步监督工作实效,四川检察机关在裁决和交付环节的同步监督上下功夫,着力解决漏管问题。利用同步监督机制,深入判决、裁定、决定(批准)环节,了解情况,发表检察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违法现象,解决漏管问题。督促交付主体之间建立了互通信息、双向确认的告知制度,使裁决机关和矫正机构互相及时告知相关情况,签字确认并反馈签收信息,确保交付无缝对接。

    在监管和矫正环节的同步监督上下功夫,着力解决脱管问题。四川省检察机关采取随机检察、巡视检察和跟踪检察等办法,主动到各乡镇、社区,通过走访、座谈、约谈及查阅档案等形式,加强对社区矫正机构及其他参与机关的司法、执法活动的检察,注意发现问题、依法提出纠正,进行跟踪监督、确保监督实效。工作中,针对社区服刑人员因事或务工请假外出等情形,着重对原社区矫正机构与务工地或办事地的社区矫正机构是否及时取得联系,是否按规定批准请假、及时销假或及时查找,务工地或者办事地矫正机构是否落实了对该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矫正工作,是否定期向原矫正机构通报情况等进行监督。

    在制度和落实环节的同步监督上下功夫,着力解决虚管问题。坚持“虚功实做”,把监督落实、增强执行力作为同步监督的重要内容,重点监督矫正机构及相关参与机关是否依法依规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管理、教育、矫正和帮困扶助,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矫正方案,是否选好了矫正小组成员,是否按时组织公益劳动和学习活动,是否落实各项矫正措施等,推进解决实际存在的虚管问题。

    在变更和解矫环节的同步监督上下功夫,着力解决权益保障问题。四川省检察机关督促矫正机构建立了社区服刑人员奖惩听证制度,并派员参加听证,发表检察意见。社区矫正机构对服刑人员依法办理减刑、撤销并收监执行、延长考验期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一律公开听证。

    2009年以来,四川省检察机关共发现脱漏管4722人,已纠正4553人,纠正率95.4%。共发现并纠正变更执行履职不当178件、违法办理终止手续826件,收到较好实效。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