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按照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的年初工作安排,经过该院有关部门的认真筹备,青海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正式成立。青海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晓勇出席成立大会并讲话。省院巡视员李繁荣主持成立大会。
近年来,青海检察机关结合检察职能,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大力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和广泛认同,取得了良好的预防效果和社会效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增强预防工作的感染力和渗透力,青海省检察院党组决定有效整合预防资源,成立全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以进一步发挥预防宣讲在推进廉洁政治与法治青海建设中的作用,促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建设。
考虑到预防对象的多样性,宣讲团设立了讲座组和演讲组,承担不同的工作任务。讲座组与各地预防部门共同承担日常的讲座任务,以讲授为主要方法;演讲组每年要集中一定时间,深入到各地区、各部门开展集中巡讲,以脱稿演讲的方式进行。虽然两组各有分工、各有侧重,但内容和目标是一致的,而且可以相互补充,相辅相成。希望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在宣讲内容和方式上突出检察职业特色,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是省检察院党组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发展目标的重要举措,是提升预防专业化水平,构筑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和改进检察预防工作,提高预防工作整体水平的有效途径,标志着青海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站到了一个新的发展起点,必将对进一步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宣传力度,有效提升检察预防工作的质量、效果和水平,扩大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影响力、渗透力和覆盖面,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王晓勇从“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预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人为本,努力提高预防宣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机制,切实保障预防宣讲工作健康发展;勤学善思,切实提高宣讲队伍的综合素质”四个方面对宣讲团的成立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希望。
成立大会后,为宣讲团成员举办了培训班。培训班的第一讲,由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林志梅结合自身工作和体会,做了 “怎样做好一名预防干警”的专题讲座。(李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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