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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公安厅制定规范确保社区民警专职化

2014-05-28 09:59:0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近日,江西省公安厅下发《江西省社区警务工作规范(试行)》,就社区民警专职化建设进行制度性明确。

根据规范规定,江西省各地派出所的专职社区和驻村民警数量原则上须达到总警力的40%,社区民警每周在辖区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0小时。各警种不得直接向社区民警下达工作任务和考核指标,不得下达刑事案件侦破和专项行动打击处理指标。非经县区公安局(分局)主要负责人批准,不得抽调社区民警参与临时性、应急性任务。为保持队伍稳定,社区民警在社区工作时间一般不应少于5年,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的,须经县(市、区)公安局(分局)社区警务工作办公室批准。

规范同时要求,各县(区)公安局要建立完善局领导和科室、队联系警务室工作机制,每名局领导至少联系1个社区警务室、1个驻村警务室,经常性了解社区警务工作。着力提升社区和驻村民警的素质、能力,各县区公安局每年组织社区和驻村民警进行不少于2次的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社区民警每年至少参加一次设区市公安局组织的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记者 肖海员 通讯员 王俊奇)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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