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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月湖:“诉调对接”解民忧

2014-05-27 15:29:1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月湖法院法官在当事人家中调解案件。资料图片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将法治思维融合于群众工作中,通过司法对接行政、综治和人民调解,把纠纷化解于诉讼之外,依靠群众就地解决,以“大调解”在政府和社会之间筑起一道“缓冲带”、“安全阀”。

  到群众家门口调解纠纷,就地解决矛盾。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而在一居民社区,住在楼上楼下的余、吴两家人,因房屋渗漏问题闹别扭,折腾5年,吵了上百次,积冤日深,最终于2012年对簿公堂。考虑到该案系邻里纠纷,打官司不利于问题解决,反而会加深矛盾,月湖法院便联合街道办和社区的基层调解组织和司法协理员,两次请专业人员查找渗漏原因,五次到双方家庭进行协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楼上楼下重归于好。月湖法院副院长魏鹏介绍说,近两年来,月湖法院推行社区法官工作机制,建立司法协理员工作室,选聘热心公益、群众信任的人士担任司法协理员,实现了“一村一居一法官”和“每村每居都有司法协理员”。在案件调解中,法院以司法协理员工作室为支点,对接人民调解,依托基层的调解组织和司法协理员的地缘优势,了解社情民意,参与诉讼调解,通过把工作做到群众家门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截至目前,司法协理员参与庭前调解97次,成功调解75件。

  从单一调解到“大调解”,合力化解纠纷。月湖法院依托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设立“诉调对接服务中心”,搭建与综治调解对接的工作平台;设立“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劳动争议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搭建与行政调解对接的工作平台;通过诉调对接联动的“大调解”机制,实现优势互补,让调解人省心,当事人省事。如白露法庭在处理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过程中,通过“交警调解优先、诉前预立案、巡回办案”的对接方式,实现了零上访、调解率达82%,平均办案周期只有20天,许多纠纷都是当天立案、当天调解。

  群众路线与法治方式相结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月湖法院坚持把群众路线与法治方式结合起来,建立并坚持“带案走访”机制,积极组织法官和干警进村(社区)入户,进行诉前、诉中、判后走访,面对面地作当事人的释法解疑工作,调解案件、化解纠纷,并重点走访各类诉讼案件、执行案件、信访案件中的经济困难人,采取司法救助和亲情帮扶相结合的方法,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得到了百姓认可,也带来了矛盾纠纷调解的及时性、常态化、低成本化,构筑了较为牢固的“安全阀”。月湖区白露办事处湖塘社区江上艾家的村民艾某因交通事故受伤,成为“植物人”。其家人不肯走司法途径而是将人抬至市政府闹访。白露法庭积极配合市政府信访和交警部门,参与调解,通过为艾某家人提供法律帮助,安排社区司法协理员亲情帮扶,最终说服艾某家人,以诉讼方式平息此次闹访。(魏 鹏)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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