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利用职能优势,主动转变作风,建立“在人民调解中普及法律知识,在法律服务中宣传法律法规,在法律援助中化解矛盾纠纷,在法制宣传中引导群众依法合理地表达诉求”新机制,实现零距离司法为民新体系。
建立以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联络点延伸服务到村(居)制度。将法律服务联络员工作内容与服务群众捆绑在一起,实现法律服务走基层、进家门。
建立法律服务免费咨询制度。免费为村(居)委员会、农业相关企业、组织和人民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对弱势等群体减免法律服务代理费用。
建立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将司法行政职能向基层一线延伸,在田间地头、农家院坝宣传法律、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实现司法行政服务群众、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关口前移、源头治理”。
建立人民调解化解纠纷旁听制度。将调解纠纷的现场变为“以案说法”的课堂,实现在解决群众诉求和矛盾纠纷中宣传法律和党的政策法规。
建立“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无缝对接制度。实现司法行政“一站式”与人民群众沟通和为人民群众服务。
建立“四位一体”的司法所工作机制。统一组织并实施优化整合“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工作内容和职能,建立“一站式”服务的工作制度,岗位职责、考核奖惩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