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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检一分院采取“四项措施” 严格规范办理职务犯罪不起诉案件审批工作

2014-05-27 15:10:4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近年来,北京市检一分院二审监督部门始终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批,有效控制辖区职务犯罪案件不起诉率,同意做不起诉处理案件数量呈现逐年递减态势,连续两年不起诉率低于市院12%的标准要求,相关案件均无申诉信访、复议复核情况的出现,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主要做法是:

  一是明确审批标准,规范职务犯罪案件不起诉审批工作的源头。在对辖区院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不起诉审批中,市检一分院二审监督部门始终坚持以市院规定为指导,严格把握不起诉标准,案件如果没有自首、立功等法定情节,原则上不同意辖区院做不起诉处理,对具有上刑档情节的案件,不同意做不起诉处理,进一步明确了审批原则,从规范源头抓起,确保职务犯罪案件质量,依法从严惩处犯罪。

  二是成立专门审查组,提高职务犯罪案件不起诉审批专业水平。为了确保职务犯罪不起诉案件质量,市检一分院二审监督部门专门成立了职务犯罪案件审查组,部门领导直接负责,择优挑选经验丰富的办案人员,将有关职务犯罪的指导、不起诉、一审判决同步审查、上诉、抗诉案件全部纳入该组审理,旨在提升职务犯罪案件不起诉审批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形成办案合力,在把握执法尺度方面实现延续性,从人员配备上为规范职务犯罪不起诉审批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三是设立量刑数据库,为公正开展职务犯罪案件不起诉审批工作提供数据支持。为了避免同案不同处理、刑罚不公等现象的发生,市检一分院二审监督部门特别设立了职务犯罪量刑数据库,确保审批工作的公正开展。该数据库以职务犯罪相关的15个罪名为条目,确定了15个子数据库,每个子数据库则以区域、被告人、法院量刑、量刑建议等18个项目作为统计采集项,根据受理的辖区院职务犯罪案件判决审查工作中的相关信息,实时添加更新数据库内容,旨在为不起诉审批工作提供详实的数据参考和比对依据。办案人员根据量刑数据库的相关判决信息将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从轻、减轻等情节进行客观量化,将同种类案件的处理方式和办案效果进行比对,从而判断嫌疑人是否属于情节轻微,可以不判处刑罚的情形。实践中,市检一分院有3件不同意辖区院做不起诉处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就是通过量刑数据库信息反映出的其他区县院类似案件均提起公诉的情况,而做出了不同意做不起诉处理的决定,该3件案件被提起公诉后均获得有罪判决。

  四是建立预汇报制度,关口前移,切实控制不起诉案件数量。实践中,辖区院拟做不起诉处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如不经预汇报,经过人民监督、检委会讨论等程序,待有关材料齐整后报市检一分院审查,留给市检一分院的审查时间往往不多,不利于市检一分院深入了解案件事实证据,且一旦市检一分院不同意辖区院拟做不起诉处理的决定,启动纠正程序较为复杂,容易造成诉讼资源的浪费。针对上述情况,为全面掌握案件事实情节,及时准确进行职务犯罪不起诉案件的审批工作,市检一分院二审监督部门结合实践,建立了预汇报制度,即对辖区院拟做不起诉处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规定其在提交本院检委会讨论之前,应先向市检一分院二审监督部门汇报,后将市检一分院二审监督部门意见提交本院检委会。上述工作机制集中了两级检察机关的智慧,及时统一了认识,将审批工作关口前移,切实有效控制了职务犯罪案件做不起诉处理的数量,有利于节约诉讼资源。实践中就有市检一分院在预汇报环节中,以类似案件在其他地区被判决为由,不同意辖区院拟做不起诉处理的决定,案件在起诉后亦获得有罪判决。

[责任编辑:王春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