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确实还没养成坐后排还要系安全带的习惯。”5月26日10时30分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各大队启动10个交通服务站,同时严查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和机动车安全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情况,接到20元罚单的乘客多表示尚未养成坐后排系安全带习惯。
当日截至17时,高支队各大队共查处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517起,均给予了罚款20元的处罚;检查机动车安全带损坏21起,均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从检查情况来看,小客车前排乘客安全带使用率达到70%,后排乘客安全带使用率达到50%,大客车乘客安全带使用率达到85%以上。
据悉,高支队将加大对机动车安全设施检查力度,民警发现安全带损坏座位仍然售票载客的大客车,对该座位乘客要进行转运,同时根据法规规定,对客车驾驶人处200元罚款;私家车安全带损坏的或后排安全设施无法正常使用的,令其当场整改,如果当场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然无法正常使用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对拒不交纳罚款的乘客,高速公路交警将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在使用图像固定证据后,开具处罚决定书,并详细登记其身份证信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首席记者 韩晋 通讯员 宋大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