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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创新审判机制依法保障“和谐用工”

2014-05-26 12:22:0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厦门创新审判机制依法保障“和谐用工”

  三年结案逾6000件 推行劳动争议“调裁诉”一体化

  近日,记者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年来,厦门市两级法院加大对各类劳动争议纠纷的审判力度,并创新审判机制,2011年至2013年共审结该类案件6000余件,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厦门中院民一庭庭长刘友国介绍,厦门法院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坚持有利稳定原则,对群体性案件高度重视,全力疏导,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力促矛盾化解。对涉及劳动报酬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申请,及时采取先予执行、诉讼保全等措施,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平等保护双方利益的同时,厦门法院坚持对弱势群体进行适当倾斜的原则,对事实上的弱势群体不仅做到法律程序上的平等保护,同时还注意在坚持社会公平秩序的基础上做合理的利益平衡,对于可能严重影响到当事人生活的案件,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及时妥善化解纠纷。

  “对于该类案件,我们坚持判决前先行调解,同时,在适用法律规定时充分考虑现实情况,避免判决因不切实际而造成判决结果的落空,力求彻底化解纠纷,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刘友国介绍说。

  此外,厦门法院还倡导多元救济,整合各方资源,创新公正高效化解劳动争议的工作机制,市总工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室,市人社局在总工会设立派驻仲裁庭,厦门中院在总工会设立劳动争议巡回审判点,以这种“一室二庭”的方式创新性地推行劳动争议“调裁诉”一体化的对接工作,实行工会调解、仲裁调解和司法调解、司法确认相衔接的工作机制。该机制试行一年来,取得了积极成效。(记者 安海涛)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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