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新疆自治区司法厅联合设立的驻高院调解室开展工作,新疆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诉调对接新机制正式开启。
据新疆高院新闻发言人于会堂介绍,新疆高院立案二庭在第一季度22件调解、撤诉案件中,法官独立调撤成功8件,占36.36%,而有调解员参与调撤成功的14件,占63.62%,说明诉调对接比法官独自调处工作效率更高。
为了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新疆高院协调驻高院调解室在乌鲁木齐、吐鲁番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了调解工作站。今年上半年还将在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和田地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工作站,全面推开异地委托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