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老刘的办公桌前,我发现卖牛人的介绍信不大对头,介绍信上的字歪歪扭扭不说,那个公章怎么看也不像是真的——
傅仁深
那还是上世纪80年代初我刚入警时经历的一件事。虽说已经过去了30多年,但时至今日,仍然记忆犹新。
1982年5月6日,是我由教育系统调入公安系统短暂培训后被分配到山东省高密县(现高密市)呼家庄派出所上班的第8天。这一天之所以让我难以忘怀,主要原因之一是我那天终于可以穿上梦寐以求的新警服上班了!一大早,我穿上刚发的上白下蓝的新警服,心里甭提多高兴了,上班前,我先找照相馆的师傅在公社大院的凉亭内给自己拍了一张照片(见右图)。
那天恰逢呼家庄大集,因所长要到县公安局开会,一上班就把我叫到跟前,让我上午带着治安小分队队员到大集上逛逛,以期发现并抓获现行偷窃嫌疑人。
我们在大集上转了两个小时后,因为口渴,来到工商所找水喝。一进工商所大门,就看见院内的槐树上拴着一头黄色母牛,看样子好像快要生产了。
走进工商所办公室,我问负责登记耕牛交易的工作人员老刘:“外面的牛是谁的?”老刘告诉我说:“牛是阚家公社方戈庄村的,卖给我们公社举人庄村的老薛了,这不正在办手续呢。”
当时,耕牛、农机具等生产资料仍由集体管理,买卖耕牛必须由村里出具介绍信。听老刘说正在办手续,出于好奇,我走过去想看个究竟。走到老刘的办公桌前,我发现卖牛人的介绍信不大对头,介绍信上的字写得歪歪扭扭不说,那枚公章怎么看也不像是真的。我把介绍信拿到近前一看,原来公章是用彩色铅笔画的。
这牛一定有问题!我使眼色让小分队队员悄悄围住了卖牛人,然后转过头来问买牛的老薛牛是花多少钱买的,老薛说花了500元。我又多问了一句,如果按正常情况,买这牛得花多少钱?老薛说得花700元。老薛的回答,更证实了我刚才的怀疑是有道理的:这牛的来路一定有问题。
随即,我与队员把母牛的买卖双方一起叫到派出所进行询问。
刚开始,卖牛人岳某坚称是村里让自己来卖牛的,因村会计不在家介绍信没法盖章,可又怕交易时没有介绍信不行,便用彩色铅笔画了个公章。为避免冤枉好人,我立即与阚家派出所取得联系,让他们帮助查一下岳某说的情况是否属实。不一会儿,阚家派出所就回电话,说根本没有那回事。我又进一步进行询问,岳某又说是凌晨自己出去捡粪时捡到的,我问他具体在哪个地方捡的,他又不能自圆其说,我便用在警校培训时学到的审讯知识对其进行讯问。经过一番较量,最后,岳某终于“缴械投降”,供认了自己当天凌晨1时许窜至昌邑县(现昌邑市)韩家高阳村一生产队盗窃耕牛的作案事实。
事后,县局刑警队的薛队长和我们所的张所长对我能从细微之处发现疑点进而破获盗牛案的表现给予了表扬。
那是我入警后破获的第一起刑事案件,之后很多年,每每看到这张老照片,便勾起对这件往事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