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检察院为项城市检察院原干警王学贞同志追记个人二等功,并决定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向王学贞同志学习活动。
王学贞,男,汉族,中共党员,生前系项城市检察院干警,任项城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2014年1月16日11时41分,王学贞同志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倒在了岗位上,年仅47岁(本报曾于5月7日05版报道其先进事迹)。
省检察院指出,王学贞同志是新时期河南检察队伍的优秀代表,是忠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先进典型,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我省检察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优秀品质,体现了检察干警默默无闻、爱岗敬业、坚守清贫的职业操守。全省检察干警要深入开展向王学贞同志学习活动,学习他坚守清贫、清正廉洁的优良品格,学习他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学习他倾心履职、敬业奉献的职业情操,学习他孝老爱亲、大爱无声的高尚品德。
省检察院指出,王学贞同志在平凡岗位上勤奋工作,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是全省检察干警的楷模。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要把学习王学贞同志先进事迹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执法为民,求真务实,勤勉敬业,清正廉洁,为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