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规范行政行为。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审查协调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政府规章草案审查活动。各级政府和部门建立健全了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运行程序,强化了重大决策的程序制约。着力规范行政执法,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建立了统一的行政执法岗位标准、行为标准和裁量标准体系,初步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业绩档案。积极推进柔性执法,将说理式执法贯穿于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全过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基层执法评议等制度在全省普遍建立并有效运行。高效、便捷、为民的政务服务网络体系覆盖市、县、镇、村各级,积极筹建省政务服务中心。
深化行政改革。稳步推进强县扩权改革、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试点、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新批准句容、丰县、沭阳、射阳、滨海5个县(市)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全省13个市、38个县(市)在城市管理区域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基本实现“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县市全覆盖”的目标。南京市积极适应城市化进程的需要,扩大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启东市、海安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向建制镇延伸。着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大幅度削减行政审批事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治理创新。省政府在前两年取消和下放422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全年又分三批取消和下放省级行政审批事项154项。
化解行政争议。全省各级政府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调解、民商事仲裁等多种途径和手段,不断探索高效便捷、综合施策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把化解各类行政争议矛盾纳入法治化轨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全年省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13件,受理193件,审结155件,为历史最高;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稳步推进,2013年试点范围扩大到4个省辖市、12个县(市、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施常态化,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1.12%。连续两年超过90%;以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216件民事和行政重点案件,全部执行清结。全省13个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7364件,与上年同比增长8.7%,标的额合计137.46亿元,同比增长19.8%。
加强监督考核。省政府在全国率先以政府规章形式出台了《江苏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并以内部考评和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对市县政府和省级机关依法行政效能实施考核。切实发挥依法行政考核考评的引导和督促作用,积极构建法治政府科学开放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出台了《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目标考核评价办法》,健全了考核评价工作机制,有力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常州市等6个省辖市,昆山市等41个县(市、区)率先完成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培育确认了249个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形成了覆盖省、市、县、乡镇各行业、部门和地区的争先创优工作格局和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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