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露工程”:用关爱净化心灵
12岁男孩张强强(化名)是非婚生子女,在村里一直受到乡邻歧视。后来,他的母亲摔伤成了残疾,还患上了精神分裂症,并被家族赶出家门。10多年来,他们母子二人一直住在山坡上的茅草屋里,靠乞讨为生。
2013年,都匀市启动的“雨露工程”改变了这对母子的命运。张强强幸运地成为“雨露班”首批学生,不仅上了户口,而且在老师和民警的关怀下变得懂礼貌、爱学习、爱劳动,性格开朗。其母也被政府安置在敬老院生活。
都匀市综治办有关负责人介绍,2012年至今,全市破获未成年人作案的刑事案件509起,涉案未成年人达117人。这些案件绝大多数是盗抢案件。从家庭情况分析,涉案未成年人中有农村留守儿童81人、单亲家庭子女13人、父母无能力管教的23人。
2013年6月,都匀市启动了“雨露工程”,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关工委牵头、教育主导、公安推动、学校实施”的模式整合社会资源,最大限度关爱孤儿、农村留守儿童、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问题边缘学生、失学辍学少年儿童,使他们走上人生“阳光旅途”。
都匀市的做法正在被推向贵州全省。杨舟表示,贵州实施“雨露工程”的核心是全面排查、摸清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底数,动态监测、分类救助,建立涵盖流浪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闲散青少年、服刑在戒人员未成年子女、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等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关爱服务网络。对流浪未成年人,要由救助管理机构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对农村留守儿童,探索建立长效关爱机制,为他们搭建与亲人的沟通平台;对达到就业年龄的闲散青少年,要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对服刑在戒人员未成年子女,要重点关注他们的生活和心理状态,引导他们树立积极健康的生活态度。
“三位一体”:调动全社会参与
作为劳务输出的大省,贵州有独特的省情。数据显示,贵州省仅在校中小学生中,农村留守儿童就有约240万人,比例超过三分之一。近年来,贵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从2013年全省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犯罪人员身份来看,未成年人占9.3%,而且呈现上升趋势。
贵州省民政厅副厅长杨春兴认为,新时期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难度不断加大,传统的救助管理模式已远远不能适应新情况的要求。这就需要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强化源头防控和综合治理,切实把救助管理的重点从机构转移到社会,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实施专门教育和对重点青少年群体实施救助保护,促进其健康成长,是平安贵州建设的源头性和基础性工作,是深化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的重点项目,事关千家万户幸福安宁,社会和谐稳定。”杨舟说。
他表示,两个《意见》是贵州推动重点未成年人群体关爱救助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其发布出台标志着“育新工程”“雨露工程”正式启动实施,堪为全省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的先锋。对于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挽救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地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有专家表示,从本质上说,未成年人失范是不被重视、疏于管理、未接受良好教育、感受不到温暖等原因造成的。贵州实施两项工程的着力点,正在于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引导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转变。(本报记者 吕 慎 王逸吟 通讯员 郭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