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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红花岗区新雨学校的学生在民警带领下参加社会实践。 资料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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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市一所中学的“雨露班”举行座谈会,学生们与各界人士谈心交流。 资料照片 |
一场教育矫治、关爱帮扶问题青少年的行动,正在黔中大地上展开。
贵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实施未成年人专门教育育新工程的意见》,转发了贵州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实施重点青少年群体救助保护雨露工程的意见》,在全省启动实施“育新工程”“雨露工程”。
贵州省综治办向媒体通报,“育新工程”专门教育主要针对年龄在12至17周岁,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等。各市(州)及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建设一所专门学校,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进行矫治教育,促使其回归社会。“雨露工程”要求建立完善重点青少年信息数据库,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帮扶、对服刑在戒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关爱,拓宽闲散青少年就学就业渠道,切实维护重点青少年群体合法权益,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贵州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杨舟告诉记者,近年来贵州的未成年犯罪人员呈上升之势。流浪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闲散青少年、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等重点青少年群体总量较大,对他们的关爱保护亟待加强。
“育新工程”:让问题青少年回归社会
“同学们,如果路遇心搏骤停、躺倒在地的病人,该怎么办?”
“马上打120急救电话求助!”
“一般病人晕倒在路边,这样做是对的。但心搏骤停患者根本等不及急救医生到来,因此必须马上进行心肺复苏……”
4月底的一天,在遵义市红花岗区新雨学校,来自区红十字会和省救护培训指导中心遵义站的老师正在给孩子们讲授急救知识,帮助他们养成奉献社会、关爱他人的理念。
新雨学校专门负责接纳心理、行为、性格出现异常的问题青少年,并对他们进行教育矫治。学校负责人介绍,建校两年来共收教学生264人,其中因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送来的225人。到目前为止,教育矫治合格的171人均未再发生违法犯罪行为。两年间,红花岗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数明显下降。2014年第一季度,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仅16人,同比又下降了11%。
“学校的矫治教育成效,获得了家长和社会的广泛赞誉。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新雨学校负责人说。
贵州省综治办数据显示,全省已有5个市(州)建立起未成年人专门学校,共有470名学生。绝大部分学生学到技术后回归社会自食其力,也有部分学生升入中专、大专就读,学员再犯罪率大大降低。
刚刚启动的“育新工程”要求,到2015年,贵州全省每个市(州)都要有一所以上未成年人专门学校,有条件的县(市、区)也要建设一所专门学校。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符合收容教养条件的未成年人、司法机关采取非羁押措施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需要观护帮教的未成年人、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尚在考察阶段的未成年人、法院判处免予刑事处罚或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可由监护人提出申请进入专门学校。
这些专门学校冠以普通学校名称,男女分别编班教学,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学习期限3个月至3年不等。学校的文化课采用国家义务教育统一教材和教育矫治自选教材,并开有劳动技术、职业教育等课程。
专家表示,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具有生理心理不成熟、责任能力不完备、易于教化等特点。仅靠家庭教育和普通学校教育很难奏效,需要送入具有一定强制约束性的专门学校教育矫治,促使其正常回归社会。这既能大大降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审前羁押率,也有利于实现“教育、感化、挽救”的积极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