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下午,南京市政府召开法律顾问团成员聘任会议,徐锦辉副市长向薛济民等11名法律顾问团成员颁发聘书。本届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聘期3年,由市司法局监督管理。
市委、市政府年初将“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列入综合改革第二阶段重点任务.市司法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选拔推荐的顾问团律师,在涉外、民商、行政诉讼、仲裁、建筑工程、知识产权保护、金融、风险评估、信息安全、环境资源保护等方面,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实务水平,其中一半以上人员曾荣获市“五一劳动奖章”,在全省乃至全国律师行业有一定的影响。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除代理政府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的诉讼和仲裁外,还将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经济项目洽谈、重大招商引资以及群体性、突发性重大事件的处置等工作提供咨询服务,运用专业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意见和实务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