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季度,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新收行政一审案件129件,其中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79件,占61.24%,较2012年全年的9件增长7.7倍。”重庆五中院行政庭庭长邓莉今天向《法制日报》记者披露,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案已成为当前行政审判的重点和难点。
数据显示,79件信息公开一审案件中,100%涉及要求公开征地、拆迁、规划信息。
邓莉分析说,群体性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现象较为突出。个人因同一事由向多个公开主体申请公开、多人因同一事由分别向同一公开主体申请公开现象较为突出。如蒋波因信息公开一年内向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提起3个诉讼;邓虎分别诉5个区教育委员会,要求公开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收取赞助费及其使用途径等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关注度持续升温,需求也逐渐增多。邓莉告诉记者,重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4年增长33倍。今年一季度,市政府受理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55件,占已受理复议案件110件的50%,导致进入诉讼程序的信息公开案件快速增多。
政府信息供给与公众需求存在差距。部分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工作机构不健全,没有承担起应有的工作职责;部分行政机关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不足,习惯于不公开政府信息;部分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工作进展情况不了解、不指导,尚未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或欠缺细化的可操作性规定,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问题重重,如有的政府部门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当作信访件处理。
当事人通过群体诉讼向法院施压。申请人要求公开征地、拆迁、规划方面的政府信息占绝对比重,而多数申请人提起诉讼的目的在于恢复复议,从而解决补偿安置等问题。为达到此目的,当事人之间相互串联,法院开庭时其他人均会来法院旁听“助威”,给法院施加压力,增加办案难度。
邓莉呼吁,各级行政机关出台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落实办理职责,规范办理流程,提高办理质量。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论申请事项是否存在不予公开的理由、是否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都应依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复,避免不作为。加强行政审判与政府机关良性互动,通过行政审判白皮书、司法建议等形式,指出行政机关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促使其提升公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