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政法干警八条禁令>发布后,青海省检察院高度重视,及时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政法干警八条禁令>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贯彻落实政法干警“八条禁令”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政法干警“八条禁令”是省委政法委为贯彻从严治警方针,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的重要举措。金省各级院要认真组织学习,教育和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充分认识“八条禁令”的必要性、严肃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委对政法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上来,毫不动摇地坚持从严治检方针,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努力建设一支纪律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要把学习贯彻“八条禁令”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全体检察人员逐条学习、深刻领会,熟记每条规定要求,确保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检察院要把严格执行“八条禁令”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高检院实施办法以及省院23条措施紧密结合起来,与《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紧密结合起来,确保每条规定要求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严格遵守“八条禁令”。全体检察人员要认真学习和遵守“八条禁令”,切实做到严于律己,严格执行,令行禁止。
《通知》强调,各级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八条禁令”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八条禁令”落到实处。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抓好“八条禁令”的执行,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反禁令的问题,对顶风违纪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决维护“八条禁令”的严肃性。
为确保“八条禁令”得到贯彻执行,近日,省检察院又下发了《关于在金省检察机关开展对贯彻执行<青海省政法干警八条禁令>项督察的通知》,对开展贯彻执行“八条禁令”专项督察活动作出具体安排,提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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