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河北省司法厅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并作出部署。会后,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连日来,省司法厅各直属单位、厅机关各处室按照厅党委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工作思路,提出完善工作措施,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到实处。
省监狱管理局:完善三项措施 建设平安监狱
进一步开展好平安监狱建设。强化底线思维,牢牢把握基本任务,全力维护监狱安全稳定。着力加强监狱内部管理。严格落实《监狱法》,持续开展以关键制度落实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确保监管安全。开展规范化监区考评工作,全面施行完善后的《罪犯计分考核奖惩办法》,做到依法严格规范管理。强化教育治本功能。切实把好服刑人员入监教育和出监教育两个关口,充实教育内容,提高教育效果。深化个别教育,切实加强心理疏导和心理矫治,促进服刑人员安心改造。继续开展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即将刑释人员就业推介活动,使服刑人员在监狱学到一技之长,提高刑释后就业谋生能力。
进一步开展好法治监狱建设。强化法治思维,牢牢把握核心价值追求,全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严格依法依规办案。严把减刑、假释提请及暂予监外执行审批关口,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不限定额外条件,不限定比例。积极推进狱务公开。省监狱管理局和各监狱设立狱务公开电话,工作时间接受社会各界咨询,受理投诉、举报。开展监狱长接待日、聘请执法监督员及监狱开放日活动。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主动邀请各级人大、政协机关进行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案件办理条件、程序及结果全部面向服刑人员公示,6月1日起将服刑人员提请减刑、假释建议书,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进行网上公示。改进窗口单位作风。对监狱会见室、狱政科、刑罚执行科等对外窗口单位,规范服务流程和文明用语,加强工作人员管理教育,树立监狱机关良好形象。
进一步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三严三实”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为监狱工作的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和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各级班子领导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宏观驾驭能力,真抓实干,奋力攻坚,在解决矛盾问题中开创工作新局面。进一步加大干警业务培训力度。开办“监狱工作实务讲坛”,面对监狱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专项业务培训。6-10月分期分批集中开展副处级领导干部专业培训和监区长全员轮训。深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开展落实惩防体系工作规划情况专项检查。开展系统内行风评议活动,促进行风警风进一步好转。
省戒毒管理局:提出五项要求 做强戒毒工作
省戒毒系统围绕“戒毒工作是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之一”的重要论述,提出五项工作要求。一是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树立“以人为本、治病救人”的戒毒工作理念。充分认识戒毒人员具有“违法性、受害者、特殊病人”的三重属性,准确把握“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从思想上、行为上摒弃管理劳教人员的工作理念。二是进一步转变矫治戒治方法,全面加强心理矫治和医疗戒治工作。扎实开展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积极探索“动机强化疗法”、“认知行为疗法”等戒毒方法,把心理治疗做成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特色和品牌。三是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探索创建科学的戒毒戒治模式。抓住生理脱毒、身心康复、行为表现和社会环境与适应能力四个方面,认真总结已有做法,借鉴成熟经验,积极探索创建具有河北特点、场所特色的戒毒戒治模式。四是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把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做大做强。建立和落实联席会等沟通协商机制,加强与公安、禁毒部门的沟通协调,畅通收治渠道,做到应收尽收,不断扩大收治规模,做大做强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五是进一步推进戒毒工作社会化建设,构建场所、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戒毒工作格局。积极帮助戒毒人员建立和恢复社会支持系统,利用探访日、场所开放日、主题宣传日等机会,邀请戒毒人员家属、社会组织到所参观,发挥亲情帮教和社会帮教作用,增进社会对戒毒场所的了解和支持。组织开展戒毒人员出所跟踪回访调查,及时掌握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的情况。
法制宣传处:创新工作方式 加强宣传实效
创新宣传理念,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并重。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做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村(居)民、企业、市场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有针对性地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并带动全民普法工作的继续深入。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培树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理念。重点抓好村(居)民尊法律、讲权利、履义务的全面法律观,培树人民群众依法表达合理利益诉求的理念等。突出服务大局的理念,紧紧围绕全省“四大攻坚战”的工作重心,服务“调、转、治”的工作思路,以人民群众最关心、党委政府最关注、社会发展最急需的问题为着力点,加强与深化改革、经济转型、社会稳定等领域有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推动“平安河北”“法治河北”建设进程。
创新宣传载体,“法律八进”和法治创建并举。拓展“法律八进”外延,向法律进军营、进矿山、进景区等延伸,力争做到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深化“法律八进”,抓好“法治八建”,通过高标准、高质量的“示范点”建设,发挥带动和辐射作用,促进社会各个领域的法治化建设。同时,积极推进全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的创建和基层法治创建工作,促进社会法治化进程,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创新宣传方式,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并进。强化服务理念,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结合起来,把司法为民的过程转化为法制宣传的过程。推动司法、执法公开,将法制宣传教育与司法、执法工作相结合,广泛开展法律普及、以案说法和警示教育,将案件审理、行政执法过程延伸为普法教育过程。将传统宣传手段与现代媒体利用相结合,积极探索利用网络、电视、电台、微信、微博等现代化媒体,拓展群众学法渠道,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
律师工作指导处:加强队伍建设 服务经济发展
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中心工作。围绕服务经济发展,落实“调、转、治”、“四大攻坚战”部署,及时跟进对接法律服务,扎实开展律师服务农村改革、小微企业等专项活动,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围绕服务法治建设,落实“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要求,推进为人大、政府、政协配备法律顾问,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促进党委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围绕服务平安建设,整合全省律师资源,着力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发挥律师主力军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围绕保障改善民生,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深入开展“律师公益行”活动,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努力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加强教育管理,建设过硬队伍。加强律师信仰教育,组织律师认真学习领会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忠诚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职责使命。加强律师业务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兴业”战略和律师事务所“三化建设”工程。加强律师诚信建设,不断提高律师公信力。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党组织和党员律师的政治核心作用。
坚持正确方向,改革律师制度。围绕解决好律师业生存、发展、规范、服务、形象五个问题,正确处理发展与规范、管理与服务、活力与秩序、监督指导与行业自律、勇于创新与重点推进五个关系,积极稳妥推进律师实习管理、检查考核、管理体制、收费制度、纳税方式、权益保障等各方面的改革,不断完善律师制度,推动律师业科学发展。
公证工作指导处:提高队伍素质 加强质量监督
不断提高公证队伍素质。积极吸纳复合型高端人才进入公证员队伍,注重培养公证通才与专才,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公证法律服务需求;全面加强公证队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公证公信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优秀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继续组织新任职公证员跟班实训,举办全省公证骨干、公证处主任和公证管理人员培训班,加强法律知识、公证业务学习,提高岗位技能、强化实践锻炼,切实提升职业素养和工作水平。
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制定《河北省公证机构公证复查处理办法》、《河北省涉台公证工作管理办法》,修改《河北省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实施细则》、《河北省公证行业执业档案管理办法》、《河北省执业公证员年度考核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公正廉洁执业的各项制度规范,夯实公证公信力的制度基础。
加强公证质量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多次通报失信违规行为,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在全行业形成了对公证质量问题“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下一步将在继续深入开展全省公证质量集中检查的基础上,探索开展不定期巡查,扩大检查覆盖面。通过严密的制度、严格的管理、严肃的追责,推进公证质量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公证法律服务。
社区矫正处:强化排调效果 提升矫正质量
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增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效果。认真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坚持经常性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积极服务全省经济建设大局,深入排查化解企业破产重组、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努力将各类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和萌芽状态。积极推进调解工作向专业性、行业性领域延伸。要按照《意见》规定,建立健全交通、医疗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并在依法规范、人员选聘上下功夫,尽快有效发挥作用。建立健全三调联动的工作体系。要积极推进在公安、劳动、社保、卫生、交通等行政部门建立调解组织,接受行政机关委托,协助做好纠纷调解工作;要加强与法院的协调配合,推进人民调解与诉讼有机对接。深入开展大调研、大督导活动。调研基层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司法所建设、队伍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督导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推进基层履职尽责,发挥在平安河北、和谐河北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针对“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贯彻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联合省公检法部门制定《河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细化规范各部门在社区矫正执法各个环节中的职责任务;制定《河北省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办法》,规范信息化监管措施。深入开展“社区矫正质量提升年”活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运用好社会资源,积极探索建立社区服刑人员参与社会劳动、社会教育的相关机制,不断创新教育方式,努力提高教育矫正质量。要切实抓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监管制度,加大衔接管理力度,深入开展社会调查评估,充分运用好信息化管理手段,防止脱管漏管。加强组织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司法所组织机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着力推动在城市街道、开发区建立司法所,夯实司法行政工作根基。下大力解决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通讯员 孙永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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