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宣传工作,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工作中,安顺市检察院党组把检察宣传工作作为检察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每年都将检察宣传工作任务目标列入全年工作计划之中,对宣传内容、载体、任务、责任等作出明确、具体的要求,把任务量化到市院各处室和各县(区)院,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有效推进了检察宣传工作发展。对于获得表彰的先进检察集体和先进检察干警要大力宣传,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负责人要树立“检察是朵花,宣传靠大家”的宣传意识,善于发现本部门出现的宣传点。
同时,把群众关注、党委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与检察工作相联系,找准宣传点,抓住宣传的主题、重点、导向;把握好宣传角度和尺度;紧扣宣传主题和时代脉搏,提高宣传能力,积极传递检察工作正能量。
该院紧跟节奏,组织报道,及时就有关活动进行重点报道和系列报道。工作中,讴歌典型,树起旗帜,大力宣传检察官的为民情怀和奉献意识;加强与宣传单位的沟通协调,邀请记者对检察好新闻共同采访、撰写;建立畅通的宣传网络,保证了宣传效果。
该院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大检察宣传人员的培训力度,着力提升宣传人员的新闻写作水平和能力。同时,聘请有关新闻单位的媒体编辑、记者进行讲课,有针对性地讲授新闻宣传报道素材收集与写作技巧,提高干警的新闻采写能力;实行新闻稿件审核制,对于比较敏感的重要稿件发稿前要报分管检察长审核、对确需报道的重特大案件稿件由检察长审定。
在审核内容上,针对检察工作特殊性质,注意审核案件政治敏感性强不强、是否适合对外发表,是否泄漏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是否注重尊重人权,是否损害当事人权益,是否损害未成年人、妇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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