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四川省委、省政府召开“四川省深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关于深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精神,贯彻全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省深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钟勉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玉顺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四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取得了重大进展,组织领导不断加强,制度体系基本建立,评估工作全面推开,源头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成效显著,有力保障了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各地各部门要把搞好风险评估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推进依法治省的重要内容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抓紧抓好。
会议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规范完善和探索创新上下功夫,扎实推进风险评估工作。要健全风险评估工作运行体系,落实决策主体、责任主体、评估主体的责任,积极稳妥探索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着力推进评估内容和领域的全覆盖,特别要加大对土地征收、房屋拆迁、重大工程、涉及民生重大政策改革的风险评估力度,突出做好推进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项目建设、民生事项、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风险评估工作,确保各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要大力推进部门系统风险评估工作,尤其是涉及重大投资项目审批的发改、住建、国土、环保等重点部门,做好部门系统评估与地方党委、政府评估有机衔接、协调配合。要认真评估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可控性;严格按程序进行评估,加强评估结论运用和跟踪管理。要加强风险评估制度建设,完善备案审查制度,探索创建专项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实施细则,加快推进地方立法,进一步规范风险评估工作。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纳入党委、政府议事规则,凡未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风险评估结论为不实施的,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要坚持不列入议题、不研究、不决策“三不原则”。要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宣传引导,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问题的重大决策事项要严格追责。
遂宁市、广元市、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作了经验交流发言。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分别在主会场、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