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高检院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的指示精神,西安市检察院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认真组织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
这次专项检察活动是在全市范围内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发现存在的各类问题并依法予以监督纠正,查处一批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职务犯罪案件,促进减刑、假释、暂予监外依法、公正、规范进行。检查重点对象是现在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场所服刑的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以及人民群众有反映、有举报的其他服刑罪犯和刑满释放人员。
专项检察活动从2014年3月下旬开始,到2014年12月底结束,分为清理摸底,核实、纠正和查处违法问题,检查验收三个阶段实施。
为方便群众举报,西安市检察院公布了受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的举报方式:1、电话:12309;2、地址:西安市北二环东段569号,邮编:710016;3、网址:www.xajc.gov.cn。(西安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