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陕西省司法厅发出了《关于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向雷源泉同志学习的决定》,要求全省各级机关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密切联系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把学习雷源泉同志的先进事迹,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勇创新、敢担当、争一流”的工作理念,忠实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扎扎实实做好工作,为建设“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开创我省司法行政事业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雷源泉同志,男,汉族,陕西省大荔县人,1961年5月出生。1985年毕业于西安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先后在陕西省曲江监狱、雁塔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从事狱内医疗卫生防疫工作,任主任科员、一级警督。2005年罹患白血病一直坚守工作岗位,2011年被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总工会等单位授予“第二届陕西省敬业奉献道德模范”,在搜狐网等全国30余家媒体举办的“坚守底线——平凡的良心”活动中入选“良心”人物,《法制日报》、《陕西日报》等媒体先后报道过他的先进事迹。2014年4月13日不幸去世,终年54岁,按其遗愿,他的后事从简,不设灵堂,不送花圈,不收礼金,遗体捐献给了母校。
雷源泉同志虽身患重病,但仍常年坚守工作一线,为未成年服刑人员的健康保护和教育改造默默奉献,直到生命的最后时刻,毅然决定捐献遗体作生理解剖教学实验。雷源泉同志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人生价值,他以实际行动展现了新时期监狱人民警察勤勉敬业、忘我工作、崇德向善、大爱无私的精神风貌。他的事迹真切感人,平凡而伟大,是我省监狱人民警察的杰出代表,是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学习的好榜样。
省司法厅党组号召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和干警学习雷源泉同志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司法行政事业的坚定信念;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敬业精神;敢于担当、勇战病魔,坚韧不拔的顽强意志;廉洁从警、安贫乐道,严于自律的优秀品格;向死而生、崇德向善,大爱无私的高尚情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