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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剪纸艺人诉讼维权获赔偿

2014-05-15 09:55:5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剪纸,是我国一种历史悠久的民间艺术形式,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近年来,为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一些艺术作品开始走出一地一域,走进市场、走进生活,陕西剪纸就是其中之一。不过,陕西剪纸在名气越来越大的同时,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在江西省,就发生了一起涉及剪纸作品的侵权纠纷。

    今天,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纠纷进行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涂爱莲立即停止生产、停止销售侵害田亚莉“五福临门”和“五福捧寿”剪纸作品的侵权行为,赔偿田亚莉3万元。

    精美剪纸引发诉讼

    2012年妇女节期间,田亚莉将自己创作的“五福临门”剪纸作品送到陕西省铜川市妇女创业孵化基地展览,参加了第四届陕西省妇女手工艺品技能大赛。“五福临门”系由五只蝙蝠环绕福字、蝙蝠间间隔花枝叶和古钱币与四角为桃状剪成的正方形图案。同年9月,田亚莉将加工制成的贴有该剪纸作品中心图案花纸的陶瓷盘,送到第六届中国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和大唐西市博物馆进行了展示。

    2012年年底,田亚莉发现江西省景德镇市市场上有人出售侵害其剪纸作品权利的陶瓷盘,于是自行购买了侵权产品一件(被诉侵权产品之二)。2012年12月27日,田亚莉在申请公证机构公证保全后,购得16寸“福”字剪纸图案陶瓷盘(被诉侵权产品之一)和16寸“寿”字剪纸图案陶瓷盘(被诉侵权产品之三)各一件。

    保全证据后,田亚莉向销售侵权产品的涂爱莲索赔不成,于是请求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涂爱莲立即停止侵害“五福临门”作品著作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12万元。

    一审未获法院支持

    田亚莉向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时,请求法院保护“五福临门”剪纸作品,但只向法院提交公证机构公证保全购得的16寸“福”字剪纸图案的陶瓷盘(被诉侵权产品之一),未向法院提交自行购买的被诉侵权产品之二。

    经一审法院审查,“五福临门”剪纸作品以蝙蝠、桃花、钱币和福字为素材,用红纸剪出,寓意五福临门的吉祥理念,具有一定的艺术性和独创性。田亚莉是“五福临门”剪纸作品的作者,对该作品享有著作权。

    一审法院认为,田亚莉主张保护的“五福临门”剪纸作品,其审美意义主要在于蝙蝠环绕福字、蝙蝠间隔花枝叶和古钱币与四角为桃状剪成的正方形图案。被诉侵权产品之一“福”盘,外圈图案为蝙蝠、铜钱、花朵等图形构成的环形图案,中间饰以“福”字。诉求保护作品与被诉侵权产品之一相比较,外圈图案虽都包含蝙蝠、铜钱、花朵等图形要素,但无论是整体构图还是细节表现手法均不相同;在中心文字部分,虽二者所使用的“福”字视觉效果相似,但在已有的汉字基础上增加要素进行演绎,改变原有形态,此种方式的独创性要求不应过低,须具有鲜明而独特的风格,要明显区别于其他字体,否则对于基本结构和笔画相同的汉字来说,保护范围过宽。田亚莉诉求保护作品的“五福临门”中福字在布局结构、书写手法等方面并未体现出特有的独创性。因此,对于田亚莉主张涂爱莲侵犯其“五福临门”剪纸作品著作权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双方和解停止侵权

    一审宣判后,田亚莉不服,向江西省高院上诉称:涂爱莲直接照搬其作品,构成侵权。

    经江西省高院释明,田亚莉在二审中补充提交了一份证据——其自行在涂爱莲店内购买的“五福临门”侵权瓷盘一件(被诉侵权产品之二),并当庭播放了公证机构记录保全证据过程的光盘。此时,田亚莉向江西省高院请求增加“五福捧寿”剪纸作品的维权。

    由于剪纸作品用文字表述存在难度,法庭用图片对整个诉讼进行了小结。田亚莉等全体诉讼参加人认为,法庭如此小结,对判断“五福临门”“五福捧寿”剪纸作品是否遭受侵权一目了然。

    庭审结束后,二审法官用电子邮件与双方进行沟通,最终田亚莉与涂爱莲自愿和解:涂爱莲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等侵害田亚莉“五福临门”和“五福捧寿”剪纸作品的侵权行为,赔偿田亚莉3万元。和解协议签订后,涂爱莲自觉支付了3万元赔偿款。本报南昌5月14日电

    □说“法” 非遗产品知识产权保护不容忽视

    在近年来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讨论中,有一种观点认为,应通过走进市场等方式吸引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让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市场,一方面是扩大影响力,另一方面则是通过市场效应激励更多人加入到传承的队伍中。然而,在当前市场竞争中,仍然存在侵权、盗版等不诚信行为,名气越来越大的非遗产品很可能成为侵权对象。侵权行为的发生,不仅有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美誉度,而且损害传承人的合法权益,打击他们的积极性。因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要重视传承工作,更应注重对附着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上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                余飞

    链接

    湖北省黄梅挑花工艺有限公司因侵犯“黄梅挑花”民间传承人的著作权,被湖北省版权局责令立即停止侵权,没收复制品,罚款6万元。

    “黄梅挑花”是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为纯粹的手工活,由当地农家妇女一代代传承。有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对其主要流传地、代表性传承人和经典作品等进行了重点保护。2007年11月22日,湖北省版权局接到国家版权局反盗版举报中心“关于湖北省黄梅挑花工艺有限公司侵权情况汇总”的举报协查材料。湖北省黄冈市版权局调查取证后查明,该公司生产的“黄梅挑花”有300多个品种,其中“必胜宝宝”“平安宝宝”等14种图案,侵犯了“黄梅挑花”民间传承人的著作权。该公司负责人承认,相关图案均未得到权利人的使用许可,也从未支付过报酬。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