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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院完善机制确保拍卖公平公正

2014-05-15 09:16:1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大家注意了,10点拍卖正式开始,我现在宣读竞买须知。”一场拍卖会即将开始,令人惊奇的是,主持席上的掌槌人不是拍卖师,而是一名法官。

    5月13日上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一场网络司法拍卖会上,法官第一次站到主持席上,敲响拍卖槌。据悉,这不仅在河北法院司法拍卖史上,即使在全国法院司法拍卖史上,也是第一槌。

    “司法拍卖能否公平、公正,起决定作用的不是主持人,而是拍卖机制。”此次拍卖会掌槌人、河北高院司法技术辅助室主任徐丽英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互联网电子竞价模式极大削弱了拍卖师作用,因为,委托拍卖公司与拍卖师,只能增添买受人佣金负担。

    2013年9月开始,河北高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电子竞价全程都在网上自动运行,无需人为操作,主持人由过去负责整场拍卖节奏转变为简单通报,委托拍卖师完全失去必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只需向承办方——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缴纳一定佣金即可,较之前节省50%的佣金。

    河北高院今天进行的网络司法拍卖会设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服务大厅,全程采取网络竞拍。竞买人在规定时间里,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竞价交易系统输入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连续竞价,由系统自动确定最高报价。主持人宣布竞价开始后,大型电子显示屏上开始实时显示即时报价,竞买人信息仅显示编号。

    “今天有多少竞买人参加竞价、他们是谁,我一概不知,我只是一个‘报幕员’。”徐丽英表示,她只负责竞价开始前公布竞价须知、介绍拍卖标的物、公布竞价结果。

    网络司法拍卖必须公平、公正。河北高院强调,该公开的必须全面公开,该保密的要绝对保密。拍卖会前,河北高院在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拍卖公告,对拍卖标的物广泛展示、宣传和招商,严格杜绝暗箱操作。河北高院与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产权交易中心对竞买人身份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法律责任。

    为此,产权交易中心建立了项目经理负责制,竞买人身份只能由项目经理一人掌握,不能向包括法院工作人员在内的任何人泄露,为的是全力预防不正当竞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9时50分,电子屏幕上显示出此次拍卖的第一个标的物——石家庄市赵陵铺大街58号6-1-101房产概况,拍卖起始价为182.268万元。竞价开始后不到7分钟,系统自动显示“已结束”,一位竞买人报出最高价。

    “我宣布,石家庄市赵陵铺大街58号6-1-101房产由账号为SM75565074的竞买人以185.268万元的价格竞买成功。”徐丽英宣布这一结果的同时,敲响法官掌槌的司法拍卖第一槌。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