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近日出台了《检察官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情况通报制度》。该制度对检察官近亲属中有担任律师的实行“两告知”:本人向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备案,单位将统计情况函告本区法院。检察院向法院通报检察官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情况,这一做法在北京尚属首例。
据大兴区检察院政治处主任熊正介绍,法院适用回避制度一般依据刑诉法、法官法和检察官法。但由于缺少有效途径,法院并不完全掌握本区检察官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的情况。如果该区检察官的近亲属担任该院办理的刑事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法院很难第一时间知道并要求该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回避。检察院虽然对检察官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情况有所掌握,但对他们的办案情况却无从了解,一旦他们办理的案件涉及到检察院,就会违反法定回避制度,给检察机关带来不利影响。
为解决这些问题,大兴区检察院利用队伍建设信息系统对所属人员近亲属律师从业情况进行统计,同时将统计结果函告该区法院。据统计,该院共有5名检察人员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并已将这一情况函告大兴区法院,获得了法院的好评。(记者赵晓星 通讯员刘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