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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政法委:构建天津政法特色惩防体系

2014-05-13 16:21:1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天津长安网 

  天津市委政法委:以廉政隐患归零为治警标准 构建天津政法特色惩防体系

  天津市委政法委2011-2013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综述

  2011年以来,天津市委政法委全面落实中央和天津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紧紧围绕深入推进平安天津、法治天津、过硬队伍“三大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以廉政隐患归零为从严治警标准,以反腐倡廉板块化建设为载体,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抓班子、带队伍、转作风、促廉洁,大力构建具有天津政法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执法作风建设、执法能力建设、公正廉洁执法建设水平显著提升,全系统98.94%基层科所队庭实现无违纪,为天津市政法机关认真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项使命”,圆满完成政法综治维稳防范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政法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障。天津市委政法委反腐倡廉工作经验在全国政法会上予以推广。

  天津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政法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散襄军,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作用,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三年来,散襄军先后对纪检工作作出批示115次,主持召开市委政法委全委会和书记办公会听取反腐倡廉工作汇报34次,研究部署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召开的天津市政法系统纪检工作会议,散襄军均出席会议并讲话,对全年反腐倡廉工作作出总体部署,提出具体要求。散襄军还带领和指导市政法各部门党组(党委)班子,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压实党风廉政责任。2009年以来,天津市委政法委已连续六年逐年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项目细化到市政法各部门党组(党委),由各部门主要领导向市委政法委签交。每年,天津市委政法委还按照中央、天津市委部署和天津市纪委板块化布局要求,及时制定《全市政法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全年反腐倡廉工作目标、重点内容、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并抓好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2011年至2013年,天津市政法各部门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共265人次,强化责任,传递压力,在全系统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天津市委政法委把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加强政法机关作风建设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坚持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人民群众急需急盼的事情做起,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狠抓政法机关作风转变,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散襄军多次组织天津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集体学习,要求政法机关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办法的表率,指导天津市委政法委起草制定《市委政法委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办法”的具体规定》,出台了改进执法作风的十项措施。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散襄军认真履行教育实践活动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主持召开动员部署会,研究制定指导意见和活动方案,带头学习、带头深入基层征求意见,主持召开7次座谈会,面对面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与局级干部开展谈心活动75人次,7次深入联系点指导教育实践活动。同时,散襄军带头对“公车、办公用房”和会员卡进行自查,并组织市委政法委机关和市政法各部门领导干部认真自查,全系统2574名局处级干部、3万余名干警作出了会员卡零持有报告。

  天津市委政法委在组织各部门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天津市委“办法”情况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先后8次组织力量对天津市政法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天津市委“办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市政法各部门共组成372个检查组,检查所属单位1842次,并组织被检查单位针对检查出的40个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截止2013年底,市委政法委机关和市政法各部门各类会议、各种文件、公务接待分别同比减少29%,、27%、50%,“三公”经费支出下降55%,因公出国(境)审批“零违规”。

  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散襄军逢会必讲“要坚持严管厚爱,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对干警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以铁的纪律带出过硬队伍。”为此,市委政法委严格落实信访案件查办工作责任制,坚持对重要信访案件由政法部门主要领导亲自督办;每年召开信访案件工作推动会,加大联合办案协调力度,提高协同作战能力;不断完善信访案件线索管理,实行信访案件季度分析通报制度;严格落实大事报告制度,对发生干警违纪违法问题不按规定时限上报的,坚持由市委政法委纪检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同时,对诬告陷害的,及时予以澄清,有力保护了领导干部和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天津市委政法委还按照市纪委反腐倡廉板块化建设要求,与市纪委、市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了《关于政法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要求的规定》、《坚决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修订完善了《关于执法执纪廉政巡查工作的规定》,推进执法办案制约管理制度化、队伍管理规范化、执法监督经常化。组织全市政法机关对规范执法进行自查,并由市委政法委领导带队对4个市政法部门和6个区县委政法委的自查工作进行了抽查。组织开展“另案处理”案件专项检查和羁押期限、保外就医、看守所械具使用情况专项督查,强化了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法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及《推进方案》,组织市政法各部门完成了涵盖本部门、本系统执法司法和行政管理权力目录的编制和流程图的制定。截止目前,全市政法系统依法依规确定各类职权共361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1161个,做到权力底数清、权力运行程序清、权力行使隐患清、用权岗位责任清。

  政法各部门坚持把惩防体系建设和司法改革相结合,先后对立案、侦查、公诉、审判、执行和刑罚执行等权力行使进行规范,共制定配套制度255项。进一步健全执法业绩档案、案件评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执法办案网上受理、网上流转、网上管理、网上考核机制,对询问、拘押、庭审、监管等执法活动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大力推进“阳光执法”,健全完善了警务、检务、审判、狱务公开工作机制,落实公开听证、公开审查、开门评警等项制度。各部门新增公开内容85项,完善公开新举措59个,拓展公开渠道及平台30项,群众对执法(政务)公开工作满意率达98.04%。同时,广泛开展惠民活动,三年来,各级政法机关制定服务群众工作新措施1095项,服务美丽天津建设具体措施494项,出台便民利民新举措1733项;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研4591人次,为基层办实事2831件;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接访下访6303人次,解决实际问题2489个;广大干警持续开展各类下访走访活动,为群众做好事实事108267件。

  同时,天津市委政法委还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与政法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有机统一起来,不断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11年以来,全系统先后开展了创先争优、“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系统核心价值观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等活动。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完善了各级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市政法各部门党组(党委)主要领导带头讲廉政党课98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廉政专题学习240次。开办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季度讲堂,举办《党章》等专题辅导4次,直接培训领导干部1700人次。先后开展“忆传统、强信念、作表率”、“保持党的纯洁性、践行核心价值观”、“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等征文活动,组织全系统局级领导干部撰写征文112篇,促进了各级政法领导干部讲党性、守规矩、严纪律。此外,在全系统选树了六项十大政法干警标兵,6000余名干警受到表彰;举办了“天津市优秀人民法官石玉波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宣扬先进,弘扬正气;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180次,受教育党员干部和干警达276512人次。

[责任编辑:李家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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