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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四家法院被命名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2014-05-13 15:26:0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南方日报 

    5月9日,团中央全国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传来消息,广东4家法院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获奖数量仅次于江苏和山东,处于“探花”的位置。

    这4家法院分别是广东高院审判监督二庭,广州中院少年审判庭、南海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和中山第一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据《广东省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白皮书(2008-2012)》显示,广东未成年人犯罪占全国1/8且上升趋势明显。近年来,广东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公正高效审结了大量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挽救和矫治了大批未成年罪犯,并探索创设了一系列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具有广东特色的审判制度,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其中“四分开”、心理测评与干预、判后矫正建议制度系全国首创,轻罪记录前科封存等制度被2013年颁布的《刑事诉讼法》吸收。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