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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两结合”监督刑罚执行

2014-05-13 08:57:3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安徽省合肥市检察院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检察工作中,实行书面审查与实际调查相结合、全面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以事前监督为基础、事中监督为根本、事后监督为保障的监督方式。2012年以来,该院共审查减刑案件6730件、假释案件267件、保外就医案件50件。通过审查共向监狱发出监督纠正意见书87件,其中纠正减刑69件、假释11件、保外就医7件,确保了刑罚执行的正确实施。(通讯员黄涛)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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