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重庆市长寿区检察院了解到,近日,重庆市首例由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的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在该院作出决定。
该院相关负责人称,今后,人民监督员将以第三方身份参与到长寿区检察院对未成年人案附条件不起诉的全过程,既可以对检察官的办案行为进行监督,也要对未成年案当事人进行帮教。李雄(化名)去年8月因明知摩托车为盗窃所得,却执意出钱购买,后被警方抓获,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移送长寿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考虑到李雄为未成年人,且有悔罪表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6个月。5名人民监督员介入此案进行监督后,对检察院的处理决定表示认同。(记者沈义 通讯员蒲昌迅)
·刑诉法解释草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的应听取被害人意见
·安徽来安县院附条件不起诉工作获全国性荣誉
·应保障附条件不起诉的异议权
·上海市首例撤销附条件不起诉案获法院判决
·青浦检察院判决上海首例附条件不起诉撤销案件
·准确适用附条件不起诉与相对不起诉
·准确适用附条件不起诉与相对不起诉
·附条件不起诉义务规定的衡量与适用
·建立附条件不起诉被害人异议程序
·吉林抚松检察院办理首例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
·江西:149名涉罪未成年人进入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