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采取“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申请人组织强制拆除、法院现场监督”的方式,顺利执结两起房屋拆迁案件。这两起案件的执结,标志着淮南两级法院对非诉执行案件的“裁执分离”模式的探索在个案上取得实质性进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全市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学习研讨,借鉴外地法院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对“裁执分离”模式进行有益尝试。
此次实施强制执行的两起案件,是该市法院首次采取“裁执分离”模式处理该类案件。根据申请人田家庵区人民政府的申请,田家庵区法院对该区政府申请王某、曹某两户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并指定由申请人田家庵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在整个拆迁实施过程中,由申请人政府主导,法院派员参与监督,在保证强拆依法有序的同时,充分发挥了强拆的威慑力。
“裁执分离”模式的实施,实现了裁决权与实施权的分离,有效地分解了矛盾,强化了实施主体的责任,推动了政府的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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