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执法专业队伍
法治目标实现依赖于有一支能够推动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检验的队伍。
2013年8月5日,江苏省公安厅在全省启动派出所和治安、交巡警、刑警、经侦大队“一所四队”争创执法安全零事故、执法办案零过错、执法服务零投诉单位的“三零”创建活动,将坚守法律底线的法治公安所队“硬要求”贯彻到最基层。
今年2月18日、27日,南通市海安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先后接到两起摩托车被盗案件报警,在报立刑事案件后,民警走访现场却未发现破案线索,案件由此按照处置程序递交未破案件管理中心管理。3月6日,又一起摩托车被盗案件发生,通过对周边200米监控比对分析,犯罪嫌疑人王某被成功锁定。王某落网后交代了前两起案件的盗窃事实,警方还成功破获了另外两起盗窃电瓶小案。
“以前遇到类似小案件,一时破不了的,就被挂起来了,往往使报案人很不满。现在通过对未破小案的管理,所有信息进入数据库实现有效整合,派出所破案率也实现较大增长。”城东派出所法制员凌进说。
南通市通州公安分局为推动局属29个单位“三零”达标,在强化源头执法规范上建立起了执法记录在线存储平台,400余台执法记录仪配发到派出所各值班警组和全体交巡警手中,执法执勤过程信息与平台实现自动传输。
张家港市公安局在争创“三零”活动同时,进一步提出“执法执勤零违纪”目标,将对象从民警扩大到警务辅助人员,对语言不文明、态度冷漠粗暴被群众投诉举报的,纳入争创活动考评范围。
据了解,江苏省公安厅将“三零”创建贯穿全省公安机关新一轮执法规范化建设全过程,全省县级公安机关每月都要将参评所队达标情况报市公安局审核后予以通报,各市公安局则每季度将达标情况报省厅“规范办”备案并公示,并规定当月未达标所队将对其记录清零,而未连续一年达标的,将对其获得的等级评定予以降级、取消相关荣誉。
构建执法制度体系
法治思维推动法治建设首先表现在善用法治方式抓好顶层设计上。
不久前,张家港一个派出所在办理一起赌博治安案件中,一举抓了40名参赌人员。但该局法制大队对案件审核中,却发现缺少了其中一人的讯问同步录音录像资料,虽然核查后了解到原因在于讯问室面积不够,才将这个参赌人员临时带到一楼办公区进行讯问,但该局还是对该所领导进行了集体诫勉谈话。而这样做的依据是苏州市公安局出台的《办案区工作规范》《讯(询)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规定》等10余项涉基层执法制度和工作规范。
据了解,苏州市从2010年起着手构建公安法治标准体系,除全面规范处警执勤、刑事执法、行政执法、行政管理、监督保障等执法环节和具体流程,还大力运用立法手段,加强法治公安建设顶层设计和制度保障,先后分别以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形式实施了《苏州市消防条例》《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2013年,苏州市公安局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规定》,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程序。据此,该局当年共对134件市局发文进行合法性审查。该局法制支队支队长钱小波告诉记者,通过组织相关警种部门对906项涉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强制等行政权力检查更新后上网公开,不仅切实保障了社会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还成功清理了公安机关“行政权力库”,有力保障了公安机关依法履职能力水平提升。
“经过多年建设,基层民警对每一类警情处理都做到了心中有数,在特定现场做什么、如何做、做到什么程度,都能找到规范,嫌疑人不仅逃不了、伤不了、死不了,涉案物品也丢不了、少不了、错不了,执法风险已经降到最低,所有派出所都实现了零事故、零过错的硬任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也实现了零变更、零撤销、零败诉。”唐冬青说。
提升执法监督效能
法治成效的保障依托于执法监管效能上。
今年4月21日下午3点多,南通市海安县公安局在该局内网公开对存在办案拖拉、审核不细致等情况的5起案件7名办案民警的通报批评决定,不到1天时间就有590人点击查阅。
“除了人事变化信息外,内网关注度最高的就是问责信息,足以起到问责一人教育一片的作用。”该局政委张贤荣说,群众如果对公安工作的公信力不认可,说明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问题,对执法过程的监督管理要扎实到位,就要对执法检查、执法处罚、执法责任追究、行政许可事项等民警最为关注的问题实施全面公开。
为强化监督,南通市公安局出台了“十条执法红线标准”,一旦有执法人员触碰高压线,则面临问责。该局还建立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双查制度、一案双报告制度,在追究民警同时,还必须追究主管领导、法制部门审核不严的责任,同时还要追究条线部门监督指导缺位的责任。
苏州市通过将620多名法制民警、法制员配备到基层所队,建立了全市二层四级监督力量,各监督部门共开展网上巡查147万次,发布各类预警7万次,及时发现、提示各类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万余个,有效减少各类重大执法问题发生。该局还从去年11月开始启动法制每日专业研判机制,已下发《法制每日研判情况》100余期,对180余起案件组织通案,提示、纠正各类问题230余个。
“信息化手段,在规范执法办案程序的同时,还有效提升了监管能力,如我们先后开发的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防篡改水印软件系统、执法安全监督报备提示系统、网上执法告知测评系统、刑事案件和解系统、涉案财物管理系统等,形成了执法管理向智能化、精细化、流程化发展。”钱小波介绍说。
江苏省公安厅法制总队负责人告诉记者,江苏已连续多年持续开展突出执法问题排查整治,连续15年对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8次修订考评办法,新一届厅党委还将执法质量考评统一纳入对13个省辖市公安局综合绩效考评,有力提升了考评的科学性和法治导向。全省还建立了4000余人的法制员队伍,基层执法勤务机构和派出所全部配备了专兼职法制员,其中10人以上的派出所和治安、刑侦、经侦、交巡警大队全部配备专职法制员,有效强化了对执法源头的监督管理。
今年以来,江苏省公安厅专门出台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全面推行案件集中法律审核制度,健全完善重大疑难案件集体通案制度,进一步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监管,确保案件经得起诉讼和时间检验,坚决杜绝冤假错案发生。同时,全省公安机关全面建设网上公安局、网上派出所、网上警务室和警方微博、警民联系QQ群,全面推行网上执法告知服务,2013年全省警情处理和案件办理情况的告知率分别达93.8%和85.1%,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升了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