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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院出台细则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

2014-05-08 16:15:4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天津长安网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确保刑事审判量刑公平公正,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并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天津高院5月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天津细则》的相关情况。

据天津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臧力军介绍,《天津细则》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为蓝本,分别规定了量刑的指导原则、量刑的基本方法、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和十五种常见犯罪的量刑和附则。内容更加丰富,体例也有所创新,在为法官提供准确量刑依据的同时,将法官的刑罚裁量权关进量刑规则的笼子里,以实现“规范裁量权”的量刑规范化改革目标。

臧力军表示,为了使刑事审判中“估堆”量刑、量刑不透明、不均衡甚至不公正的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天津高院在制定《天津细则》过程中,以规范法官量刑、促进司法公开公平公正、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为指导思想,着重从四个方面保证其科学性和实用性。一是构建了完备的量刑规则体系,法官的量刑裁量权得到有效规范;二是与相关法律和法律解释全面对接,做到上位法有量刑规定,细则有具体量刑规则对应;三是立足天津审判实际,更加适应当地打击和预防犯罪的需要;四是注重巩固和放大天津前期试行量刑规范化改革的成果,保持审判尺度的连贯性。

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天津细则》符合量刑规范化改革对规范化量刑的要求和天津的量刑实际,可操作性较强,在全国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目前已印发全国,供各地法院参考。

据了解,天津法院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量刑规范化改革试点地区,从2010年开始全面试行量刑规范化改革至2013年底,适用量刑规范化审理的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8.9%,较试行前上升了5.5个百分点,量刑更加公正、均衡、透明,刑事审判质量明显提高,各方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裁判结果更加认同和接受,社会各界也对量刑规范化改革取得的成效普遍予以肯定和认可。

新闻发布会上,天津高院邢二庭庭长李颖、审判长陈长东分别回答了记者们的提问。新华社、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经济日报、天津日报、今晚报、天津电台、天津电视台等中央驻津及本市20余家媒体的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责任编辑:李家亮]